“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以“五链共治”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
时间:2022-05-13  作者:肖楠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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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肖楠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为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构筑了司法保护链接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网络保护、预防教育协同发力的“五链共治”法治教育模式,延伸司法保护触角,打造保护孩子的plus模式。

司法保护链接学校保护——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我院联合区教育局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实施内容,建立评价机制,聘任27名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报告、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在赣榆智贤中学成立“金手指法治教育基地”,对涉案未成年人(包括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从思想动态、家庭教育、自我维权、关爱护航、多维预防等五个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帮助不良少年树立正确的三观。为更好发挥该基地的作用,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从各个学校吸纳法治教育专职老师,由未检团队“红萍工作室”定期给老师进行培训,帮助教师规范化、专业化开展法治教育。根据赣榆区检察院的建议,学校将法治考试纳入学生期末测试和教师年度考评。这样,检察官送法进校园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形成了“Team”(团队),更有利于开展法治教育工作。“金手指法治教育”工作做法获评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法”“十大法治事件”。

司法保护链接社会保护——延伸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触角

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目前赣榆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共有1000余名双出留守儿童。我院在办案中发现,侵害留守儿童权益和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件日趋增加,于是法治副校长将关注的目光集聚到这个特殊的群体上。我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五百”工程(赶百集、走百村、进百企、帮百童、调百案),重点开展法治副校长“帮百童”系列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基层(村居委会)、进一线(各职能部门)、进学校(家长会的法治课)、进留守儿童基地开展普法教育,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地让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融入到普法活动中。例如,在学校新学期开法治课时,要求家长参加;在暑期法治宣传课堂中,要求村居委会参与;在职业院校普法时,要求妇联和团委的人参与。通过努力,近三年来留守儿童犯罪率和被侵害率分别下降了60%和67%。

司法保护链接家庭教育——为青少年建好人生第一所学校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我院出台《赣榆区家庭教育促进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促进机制,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双管齐下,让父母的关爱不再缺位,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轨,预防重新犯罪。通过主动上门家访、请家长校访、开家长会、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家长微信群等方式方法,了解学生家庭环境、家庭氛围等,有针对性地一对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官法治副校长针对未成年人长期失于管教、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等问题,分期分批举办法治课堂,从改善家庭氛围、改变教育方式、提升教育理念三个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司法保护链接网络保护——构建青少年成长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信息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我院在办理案件中,接触到未成年人买卖游戏外挂、涉嫌网络诈骗等各类案件,这些案例让我们认识到,必须要将法治副校长的普法重点向网络阵地倾斜。我院依托“红萍工作室”,创新开设“法治副校长”远程法治教育电教课堂,通过接入学校电教系统,坚持两周一期推送法治副校长课程。同时在新媒体平台开设“红萍说法”栏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主动参与青少年价值舆论引导,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目前,我院已录制原创“红萍说法”短视频32期,通过抖音、新浪微博、快手等多个平台推广。此外,还设立“红萍热线”,24小时接受学生和家长法律咨询,接受社会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报告。

司法保护链接预防教育——创新法治教育模式增强普法成效

在实践中,我院通过“三结合”工作模式,形成具有赣榆检察特色的法治副校长模式。一是结合办案实际,因案普法。立足办案,对未成年学生涉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针对高发易发案件、新型案件确定授课重点。如针对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案件,集中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全面开展女生自护法治教育专题宣讲等。二是结合学生层次,因人普法。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确定不同的授课主题、讲课形式、宣讲内容。针对幼儿园、小学生,侧重自护教育;针对初中生,着重强调青春期法治安全教育;针对高中生,着重强调学法守法、健全人格,提升法治素养,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和欢迎。三是结合学校类型,因需普法。结合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城区、乡镇等不同学校的实际需求,确定法治课的授课重点。如我院法治副校长指导学生参加连云港市中等专业学校模拟法庭大赛,已经连续三年取得全市前三名的好成绩,获省级模拟法庭大赛银奖,使职业院校学生在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收获法治知识。

(文稿统筹:王冬)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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