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石拐区:善用磋商程序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5-11  作者:包卫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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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检察长 包卫华

2021年以来,我院出台《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工作办法(暂行)》,将诉前磋商、检察建议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磋商程序优势,以“磋商+协作+听证+教育警示”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优化执法环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紧盯损害公益突出问题,切实办好民生案件。针对某企业5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我院深入调查,发现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人安全教育方面存在漏洞,而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相关行政机关,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我院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加强与我院的对接,召开诉前磋商会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整改期限。

坚持能动检察,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就上述案件,我院在涉案企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企业一线工人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围绕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赔偿、整改及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进行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我院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既促进了企业规范运营,又让一线工人群体身临其境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发挥协同作用,提升治理效能。听证会后,为推动同类问题一体治理,我院以点带面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完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针对辖区51家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活动。活动期间共完成12项执法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0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较高的企业,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全方位、无死角“体检”,升级提高了10项工作措施。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院坚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监督的意见》等制度设计,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强化行业自律,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结合自治区“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我院班子成员带队走访54家包联企业,结合包头市检察机关“检企通”App征集意见建议32条,及时对接企业需求,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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