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诠释人民至上理念 打造林区检察品牌
时间:2022-04-26  作者:马凯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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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 马凯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处祖国最北边陲。虽属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但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守“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情怀,对标党和人民期望,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努力在“高寒禁区”打造林区检察品牌,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传递检察为民温度。

一、更加有力地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分院发扬“拼搏、创业、务实、奉献”的大兴安岭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守护大兴安岭林区国防安全和生态安全,在“法治兴安”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为给林区人民营造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围绕本地区生态保护实际,分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检察官”等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森林防火、黑土地保护、河湖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将打击锋芒对准治理隐患滋生之处、人民群众痛恨之处,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依法参与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防治力度。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林区防汛防火工作,分院组织50人组成流调后备队伍,两级院干警志愿参加流调、卡口值守、防火巡查、防洪救灾等工作,基层检察长防火期间吃住在包片林场。

二、更加高效地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分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检察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为民检察实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1年,大兴安岭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大兴安岭塔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组织窨井盖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问题窨井盖1279个,切实维护“群众脚下的安全”。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经验交流会,其中漠河市检察院“随手拍作品”获“我见过的最美窨井盖随手拍大赛”三等奖。

三、更加用心地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认同感

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对涉案人员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分院努力践行“群众身边无小案”“群众诉求无小事”理念,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注重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办妥办好每个“小案”。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人口少、案件体量小的特点,分院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打造精品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做细做实做精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新时代,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分院将围绕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大局,探索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检察生态保护工作大格局,坚决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四、更加扎实地锻造检察铁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信赖感

分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分院新一届党组将2021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坚持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分院党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此外,出台了《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意见》。两级院以专题学习、集中座谈研讨、政治轮训等形式传承红色基因,分院创新编排革命历史舞台剧《红岩》(片段)。聚力抓好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经验做法被17家媒体转载报道,全区两级院教育整顿均以优秀档次通过验收。

今后,大兴安岭分院将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以检察实践诠释人民至上理念。

(文稿统筹:朱玲)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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