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戍边烈士肖思远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时间:2022-04-02  作者:范跃红 张薇 郭荣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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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戍边烈士肖思远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判决被告陈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本报杭州4月1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张薇 郭荣艳)4月1日上午,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陈某侵害戍边烈士肖思远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当庭判决被告陈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戍边战士肖思远牺牲后,于2021年2月被中央军委追记一等功。2021年5月,临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有人多次在微博发表侮辱戍边烈士肖思远的言论,立即成立民事公益诉讼专案组进行调查取证。经查,2021年2月至4月,陈某使用本人注册的微博账号,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微博账号下,针对戍边烈士肖思远发表不当评论内容共计20条,诋毁其形象和名誉。

2021年5月,陈某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因案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今年3月,公安机关撤销此案。

对于陈某的侵权行为,烈士肖思远全部近亲属出具联合书面声明,希望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烈士肖思远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21日,临平区检察院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戍边烈士肖思远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

4月1日上午,法院通过网络审理后,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并作出上述判决,陈某当庭认错服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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