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打造“章谷蓝”检察品牌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3-22  作者:唐茂林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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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炉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唐茂林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打造新时代政治型、专业型、服务型、学习型、智慧型“五型”检察院,将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与“脱薄争先”工作紧密结合。

炉霍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之一。炉霍古称霍尔拉鄂,唐贞观年间始称霍尔章谷,藏语中一直沿用“章谷”至今。炉霍县检察院以脱业务建设之薄为核心,以打造特色业务品牌为抓手,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落脚点,打造“章谷蓝”检察品牌,相继办理了一批关乎生态文明、民生福祉的案件,品牌成效、办案质效、服务实效充分彰显。

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品牌“定位”

被确定为相对薄弱基层院后,我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干警正确看待薄弱定位,客观分析问题,科学谋划解决措施。2021年,我院18项相对滞后业务工作“破零”;刑事案件“案-件比”较2020年明显优化,诉讼效率显著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3.87%,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此外,我院甄别出全州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成功立案;办理的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入选全州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顺利建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场所等,为推进各业务品牌建设发展提供了客观数据支撑和实践基础。

没有特色业务品牌是以往制约我院长远发展的瓶颈之一。如何突破这一瓶颈?我院基于本地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能动履职中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传承炉霍深厚历史文化,打造“章谷蓝”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强化办案内功,推动业务建设。

坚持唯实绩论,注重品牌“作为”

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把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作为工作重心,坚持既打“广告”、更打“疗效”,坚持“依靠群众”办案和“走出机关”办案,注重在办案中凸显品牌成效、用成效擦亮品牌底色,注重在实践中服务生态民生、用力守护绿色幸福。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已回复并整改40件,消除河流及环境污染源18处。

特别是今年初,我院立案办理首例英雄烈士荣誉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建立系统方案,加紧实施整改,助力炉霍县烈士陵园恢复庄严肃穆氛围,更好发挥悼念、瞻仰和教育功能;立案办理炉霍县中学外桥梁护栏缺失案,督促修复43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过往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立案办理炉霍县格色村达曲河河道、河岸违法倾倒垃圾案,协调督促整改责任主体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彻底清除全部垃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得到保护,并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制建设缺失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助力提升“以案促治”效能。

坚持以点带面,创新品牌“融合”

我院坚持业务品牌建设“一体化”发展新模式,不搞独立性、割裂式的品牌打造,而是着重打造融合性、贯通式的品牌。以打造不同业务种类的“章谷蓝”检察品牌为抓手,推动控告申诉、未成年人保护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对过去接受过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进行再回访,确定对1名年仅5岁的事实孤儿进行再救助,目前已与该事实孤儿所在地的乡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协调办理具体帮扶事宜。积极创建未检品牌,向上级检察院申报了优秀未检办案团队建设项目,充分盘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业务骨干资源,并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的普法示范作用。

下一步,炉霍县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踔厉奋发、止于至善,扎实推进业务品牌建设内涵更丰富、体系更科学、成效更充分、底色更明亮,以更加突出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成效,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稿统筹:朱玲 王冬)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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