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全国人大代表谈检察机关加强诉源治理:抓早抓小抓源头 筑牢长治久安基石
时间:2022-03-10  作者:杨璐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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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帆代表

才华代表

杨先农代表

许富华代表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首次专门用一个部分来汇报诉源治理成效。新时代,检察机关应当怎样立足监督办案,能动履职,落实诉源治理“治未病”的要求?就此,记者采访了四位全国人大代表。

社会在进步,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

“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的一个细节很打动我。”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表示,“在附件中,创新增加了‘报告中重要问题释义’,对代表委员持续关注的重点工作作了详细的报告。特别是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解答了群众对于‘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是不是在纵容犯罪的疑虑,通过问答形式诠释了少捕慎诉慎押促进认罪悔罪、增进社会和谐因素的作用。”

从案件数量来看,如今严重暴力犯罪已经下降。“面对这样的变化,司法办案理念、政策也要与时俱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正是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的积极举措,符合诉源治理的内在要求,能够较好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好案件入口关和分流关,引导纠纷在诉讼外或者诉讼前端解决。既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同时也注重对轻微犯罪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尽可能减小犯罪打击面,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抗和社会对立。”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表示。

2021年,检察机关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公安机关提出不同意见、提请复议复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下降11.2%;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6万人……对此,冯帆代表表示,“这些数据体现了社会在进步,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的人文关怀和司法自信。”

多元化预防治理有效减少诉讼案件发生量

“去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7%,一审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这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从源头上大量减少后续上诉、申诉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名誉院长、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杨先农建议,在矛盾化解中融合借鉴“枫桥经验”,有效发挥检察听证、和解、法治宣传教育等作用,依法积极引导、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案例”也是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的高频词,报告开篇就汇报了最高检制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情况。

“从‘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到对网络造谣‘老夫少妻’案公诉立案,让更多群众知道网络诽谤他人,不只是侵犯个人权利,严重的会涉嫌犯罪,对群众而言,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才华代表表示,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既能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正确办案,又能对潜在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根据类案情况提出防范对策,在萌芽阶段有效解决问题,润物细无声地拓展法律监督效果,使人民群众受到法律精神、法治意识的教育引领,也对社会各方面包括执法司法机关、社会组织有效预警、预防,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

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成武县第二中学正高级教师许富华曾多次受邀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她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源头治理十分认可。

“据我了解,检察机关在严惩贩卖毒品犯罪的同时,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防毒禁毒疏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源头防范毒品违法犯罪,效果较好。”许富华代表表示。

“此前大众以为‘公益诉讼就是要诉诸法庭’,此次最高检为我们厘清了误区,明确提出‘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杨先农代表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印象深刻。

“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圆桌会议等形式,积极协调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职,问题解决了,就不再发检察建议,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只有在极少数检察建议未得到落实、必须提起诉讼时,检察机关才通过提起诉讼将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案。”冯帆代表建议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对后续治理效果跟踪调研,通过向社会公示等方式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记者杨璐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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