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协同发力 打财断血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2-03-09  作者:孟亚旭 徐锋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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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

协同发力 打财断血检察在行动

在过去的2021年,“扫黑除恶”“少捕慎诉慎押”是政法工作的关键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在扫黑除恶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北京青年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

北青报:“对涉黑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要重视并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绝不容忍因犯罪得利。”如何理解这句话?

陈国庆: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对涉黑恶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得到了有效铲除。同时,坚持惩治黑恶犯罪与“打财断血”同步进行。

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始之年,最高检坚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作为常态化工作重点,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部署落实“打财断血”系列工作。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出台有关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办法,确保“黑财清底”。

北青报:去年检察机关在“绝不容忍涉黑恶犯罪因犯罪得利”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陈国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通过依法全面收集、审查、认定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证据,准确区分违法所得、孳息与收益、供犯罪所用的财物、违禁品等涉案财产类别,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

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同步审查“自洗钱”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洗钱犯罪线索,构成洗钱罪的,数罪并罚。

当然,“打财断血”铲除经济根基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涉黑涉恶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在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方面,同样防止因犯罪获利,检察机关在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自由刑同时,还必须通过提出适用财产刑破其所欲、灭其所图。

北青报:2022年,检察机关在起诉涉黑涉恶将有哪些工作安排?

陈国庆:2022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在提升涉黑恶案件质效,办理一批重点案件,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深化重点行业整治等方面做好工作部署,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有力打击治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北青报: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意义有哪些?

陈国庆:意义就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犯罪治理深化,促进社会和谐。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可以减少不适当、非必要的逮捕、羁押,体现司法宽和、谦抑,释放司法善意,有助于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复归社会,从而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北青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会不会导致“不捕不诉不押”?

陈国庆:少捕慎诉慎押并不是不捕不诉不押。羁押率、起诉率既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关键是要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实现平衡。

捕、诉、押的司法裁处必须树立辩证思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确保政策准确、规范适用。

从政策定位看,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故意杀人、绑架等重大犯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应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打击。部分案件虽然罪行较轻,但情节恶劣,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无论是从法律规定出发,还是从天理、人情角度考虑,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都应当更加审慎,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当严则严”的一面,该捕即捕,依法追诉。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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