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管厚爱促进依法能动履职
时间:2022-03-05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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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21年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并公开发布《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简称《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聚焦检察权运行,从源头上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检察官惩戒工作着眼于科学合理认定和追究司法责任,倒逼检察官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的发生。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检察官公正廉洁司法、依法能动履职,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自身监督的担当精神和坚决态度。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严格落实制度各项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以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立足检察工作是业务性极强政治工作的定位,持之以恒落实好“三个规定”,常态化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狠刹说情打招呼、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歪风,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办案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落实“三个规定”首要“从政治上看”,“三个规定”拉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纪律“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内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熟知“三个规定”、全体检察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从政治上认识不实的“零报告”、凑数填报的严重性、危害性。要以深化落实“三个规定”配套制度为契机,坚持“两手抓”,既当下治,又长久立;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又狠抓制度落实,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做深做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严肃查处违反“三个规定”的检察人员,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露头就打,通过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落实。

要立足检察工作也是政治性极强业务工作的认识,扎实推进检察官惩戒工作实质性开展,让司法责任制“长牙”。

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司法责任体系的必然要求,制定出台《程序规定》是推进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性运行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司法公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以及惩戒工作程序,切实抓好《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坚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业审查的职能定位,选好检察履职的“把关人”,精准识别检察履职行为的对与错,主观故意还是重大过失。各地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错案追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健全追责惩戒线索发现、移送、处置机制,推动检察官业绩考核、退出员额与检察官惩戒相贯通,压紧压实司法责任,促进检察官担当作为、能动履职。各地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在中央确定的制度框架内,结合本地检察官惩戒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落实落地。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勇于开展自身监督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应有品格。严管是为了厚爱,追责惩戒是为了更好地担责、尽责。让司法责任制“长牙”,对检察干警而言并不是坏事,而是体现了对全体检察人员最大的爱护,更是践行对党忠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誓言!

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在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新的赶考之路上,各地检察机关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做好“三个规定”,实事求是做实惩戒规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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