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过办案维护创新创业良好秩序
时间:2022-03-04  作者:于潇 单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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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于潇 见习记者单鸽)3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在做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2021年,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理案件履职尽责,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创新创业的良好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商标权仍是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侵权对象,起诉人数占案件总数的约九成。”刘太宗介绍说,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行为,保护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重要方面。《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服务商标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后,检察机关积极行动,依法追诉侵犯服务商标犯罪。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检察机关对一起假冒培训机构服务商标案件提起公诉,准确认定案值金额,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单位和人员均被定罪判刑。

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呈现多样化趋势,既有盗版图书等传统复制发行行为,也有通过APP传播作品的网络侵权,还有通过视频解析、深度链接等技术实施的新类型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办案难度增大,且日益呈现网络化、产业化、链条化趋势。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中,被告公司通过自行开发的APP上传国内外影片,提供给用户观看,并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牟利,注册用户达到了83万余人。”刘太宗举例说,“检察机关依托‘行刑衔接’机制,依法追究涉案公司和人员刑事责任,平等保护了境内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聚焦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及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河南省信阳市检察机关在开展集中走访企业活动时了解到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监督线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中,被告人的侵权行为给被害公司造成损失160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同时督促侵权人赔偿损失,双方企业达成和解,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检察保护。

如,山东省济南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及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工作,促进被告人全额赔偿权利人损失,实现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与民事保护的有机融合。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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