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检察答卷来啦,干货满满,请您阅卷!
时间:2022-01-17  作者:徐日丹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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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通报了2021年检察工作情况。刚刚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都有哪些新进展、新亮点、新成效?干货满满,速来围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各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或提出要求,21个省(区、市)党委专门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措施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各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或提出要求,21个省(区、市)党委专门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或工作措施。

检察机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抓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带头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突出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履职,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座谈会,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赓续90年人民检察史红色基因,以“力行”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

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意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推动将《意见》贯彻纳入本地党委工作大局。目前,各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或提出要求,已有21个省(区、市)党委专门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措施,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保证。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

2021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16.2万件,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200余人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整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痼疾之首,开展系统内“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填报最高检机关干部违规过问案件情况。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检察履职支撑。创新深化监狱巡回检察,推进常态化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和省内交叉巡回检察,既查监狱监管执法问题,更查驻监检察不力问题。2021年,最高检直接组织两轮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10所监狱整改各类问题600余个。组织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200余人,同比上升58.6%。

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021年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1万人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1万人。

检察机关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持续依法战疫,宽严相济办好涉疫犯罪案件。因应常态化防控需求,就核酸检测造假、制售假疫苗、妨害疫情流调等发布5批24件从严追诉典型案例,指导办案、震慑犯罪、预警社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融入日常办案工作,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1万人。

检察机关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21年起诉洗钱犯罪1200余人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坚决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起诉洗钱犯罪1200余人。

据了解,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成立,助力资本市场依法监管。最高检联合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开展打击证券违法专项执法行动。与此同时,最高检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9省市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提高综合保护水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

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600余件,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6200余件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会同公安部抓实新一轮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取得明显成效。

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2020年3月,最高检开展第一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1年3月,扩大试点范围,在10个省份61个市级检察院381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第二期试点,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600余件。最高检会同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推进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确保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据了解,2021年,对涉民营企业“挂案”,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抓实新一轮专项清理,共排查出6900余件,已清理6200余件。部署专项监督试点,准予社区矫正中的企业人员请假赴外地短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检察机关2021年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9万人

办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8万件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9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8万件。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制定18项检察履职举措,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明确追诉标准,依法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既打击犯罪、又保障民生。

检察机关2021年起诉职务犯罪1.9万人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起诉职务犯罪1.9万人,同比上升11.2%。对“红通人员”徐进等逃匿或死亡腐败分子,依法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起诉的程三昌案已开庭。

检察机关2021年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28万余人,同比上升98.5%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加强对网络犯罪全链条惩治,制定追诉、指控网络犯罪65条规定,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28万余人,同比上升98.5%。

检察机关2021年向4.75万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12亿余元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坚持依法可救尽救,共向4.75万余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6.12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49.9%和47.2%。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2021年检察机关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均增加7.9和2.9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采纳率超95%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一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加7.9和2.9个百分点。

据了解,最高检2021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部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制度适用率超过80%;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5%;一审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进一步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提高适用质量。

探索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

最高检党组首次向党中央报告2020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参与和加强社会治理,探索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最高检党组首次向党中央报告2020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各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当好“法治参谋”。

据了解,最高检每季度向社会发布检察办案主要数据、发案特点及趋势,以“检察专报”引导动态防治。针对寄递安全问题,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第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最高检全面部署应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

2021年,检察机关全面运行侦查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平台,发现侦查违法案件线索17万件、民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线索1.6万件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部署应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

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大数据助力国家治理。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数据互联、共享平台,从海量数据中智能分析发现监督线索,成案数量倍增,质效明显提升。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推广浙江经验,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助推深层治理。2021年,检察机关全面运行侦查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平台,发现侦查违法案件线索17万件、民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线索1.6万件。

检察机关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2021年,检察机关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到最高检信访量持续下降,县级检察院受理信访占比持续上升,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持续改善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量持续下降,县级检察院受理信访占比持续上升,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持续改善。

检察机关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新收群众信访89.5万余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8%。最高检要求领导干部主要办多年难结的信访申诉案,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近4.9万件,化解率超过80%;最高检班子成员包案22件,已全部化解。

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高检部署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就地解决。据统计,检察机关2021年共组织听证10.5万件;其中信访听证1.15万件,听证后化解率76.5%。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得到充分肯定。

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

检察监督促“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面推开,3.9万余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通过检察监督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

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持续落实2018年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2020年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被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检察监督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针对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突出,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禁止文身经营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国政协以“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为主题,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助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2021年检察机关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5万件、撤案2.9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分别提出抗诉8850件、5319件、245件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5万件、撤案2.9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分别提出抗诉8850件、5319件、245件。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共同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明确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5万件、撤案2.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22.1%。

检察机关坚持精准监督,2021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分别提出抗诉8850件、5319件、245件。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制发指导意见,严惩虚假诉讼犯罪。

最高检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启动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联合最高法出台指导意见,防止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进一步规范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连续两年走访全国律协,检察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合倡议“清”不远疏、“亲不逾矩”良性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2021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检察机关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促进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量逐年上升,2021年共立案办理17万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去年相继写入立法。

检察机关“兜底”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2021年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9万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9100余件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兜底”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履行法律监督、办案机关职能,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9万件。

据了解,对涉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法律只有原则规定但没有具体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存在漏洞,作为“兜底”的机关“管”起来,以“我管”促“都管”。

2021年,最高检专门部署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加强支持农民工起诉工作。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案虽结、事难了,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共有效化解行政争议9100余件。

更加注重强基导向 持续抓实科学管理

检察机关一体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对全国129个薄弱基层检察院“靶向治疗”;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21年刑事检察压减了45.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和内生案件,持续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党的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抓实科学管理,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共压减了45.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和内生案件。

检察机关一体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最高检党组强调,政治素养就是专业素养,是最根本、第一位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是落实监督办案“从政治上看”的基本能力。组织编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履职教科书、检察“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把政治和业务融得更紧。深化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同堂培训,组织同堂培训19.2万余人次,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统一领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最高检以脱贫攻坚的决心和韧劲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针对基层院建设常抓常弱实际,梳理出全国129个薄弱基层检察院,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领导定点帮扶、实地指导,上级检察院派员挂职、精准帮带,先进检察院跨省跨地区结对共建,逐个薄弱院、逐个短板弱项“靶向治疗”。目前,129个薄弱院“致弱”问题都有针对性解决,近三分之一领导班子调整充实,许多薄弱院工作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检察机关持续抓实科学管理,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督促办案第一环节就努力做到极致,减少因工作粗疏导致“程序空转”。最高检去年又督导从“做起来”到“做好做优”转变,依案件类型不同,动态调整基准指标,切实做到实事求是,防止盲目攀比。2021年,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压减了45.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和内生案件。持续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深化落实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把监督办案与政治、大局、为民连接起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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