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四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时间:2021-09-12  作者:周雅丽 陈龙 李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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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重点打击侵害“三农”利益违法犯罪

本报讯(记者周雅丽 通讯员陈龙 李敏)乌木是一种珍贵木材,也是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任市镇及周边乡镇部分群众的收入来源之一,但因尹某田等黑恶势力的染指,这一带的乌木交易被非法控制。近日,达州市检察院对以尹某田为首的25名涉黑组织成员提起公诉。这正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后,四川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乡村面积大、农村人口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背景下,四川检察机关立足省情,首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一体化延续,也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检察领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实践。”

对此,四川省检察院从把握检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领域、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增强示范引领4个方面出发,制定了21条具体措施,并形成《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推进平安四川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围绕妨害农村帮扶政策落实、“村霸”欺压残害百姓、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7个方面,重点打击侵害“三农”利益违法犯罪,让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中落细落实。

为防止部分检察人员出现松劲歇脚思想,四川省检察院牢牢把握办案质量红线意识,适时下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高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的提示》,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办案质效不降。四川省检察院还对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48件重大黑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总结特色做法和有效经验,确保全省检察机关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据悉,今年1月至7月,四川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犯罪48件125人,起诉60件472人,其中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7件190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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