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时间:2021-08-09  作者:徐日丹 戴佳 闫晶晶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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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这为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技术助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遵循。

《意见》要求,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司法办案和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取得历史性突破。最高检下发的《“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全面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持续优化流程办案、辅助办案、数据应用和知识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创新平台、视频云平台、融媒体平台等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浙江检察机关通过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取得较好成效。在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浙江省检察院提出“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的目标,将改革重点从以往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智能辅助办案等技术层面,转向如何依托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技术实现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在浙江省委政法委的统筹领导下,浙江省检察院牵头推进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以“数字卷宗”为核心,政法各部门案件网上流转,办理情况全程在线,全省三级政法单位全覆盖,实现了嵌入式法律监督和智能辅助办案,促进了监督办案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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