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去年1至11月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
时间:2021-02-04  作者:张梦娇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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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4日电(见习记者张梦娇)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介绍了2020年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

2020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提起公诉15052人,不起诉827人。提起公诉后,撤回起诉数、无罪判决数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案件总体质量不断提升。

“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来看,两个80%特点明显。”韩晓峰解释,贪污罪、贿赂罪仍然是职务犯罪主要的犯罪类型,占比超过80%;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占绝大多数,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占比超过80%。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作为国家反腐败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发挥了什么作用?韩晓峰告诉记者,第三检察厅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依法严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扶贫惠农、救灾救济资金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蚁贪”。

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注重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2020年7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涉案财物快速返还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据初步统计,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扶贫财物返还刑事案件共追缴并返还涉案财物5298万元,惠及贫困群众11094人。

此外,重点抓好重大案件的办理。“办案中,我们坚持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做到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重要问题加强与监委、法院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起诉了一批“保护伞”案件。强化对下指导,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敏感复杂案件。如王林清系列案、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系列案,以及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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