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诉两支”推进首都市域治理体系完善
时间:2021-01-2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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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完善以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提起诉讼为基本框架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简称“三诉两支”),2020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3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221件,行政机关回复和启动整改率100%,为完善北京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了应有贡献。

昌平区检察院开展“垃圾分类助环保,公益检察在行动”主题法治宣传。

大兴区检察院委托市院检察科技信息中心对排污现场水质进行现场勘检。

及时支招保护盗采砂石现场

【石景山区检察院】

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盗采砂石现场与项目责任方沟通鉴定方案。

“是检察院吗?我们报告个情况,有个项目工地里面好像有人在盗采砂石!”2020年10月15日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石景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张云波接到一个来自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提供了一条盗采砂石案件线索。当时,石景山区检察院正在支持该行政机关对另一起行政违法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发现新的案件线索,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想到联系检察院。

第二天一早,双方相约一起赶到案发现场,通过对比昨日拍摄的采坑照片,发现采坑有明显被填埋的迹象。在拍摄影像资料留存证据后,张云波告知行政执法人员如何保护现场,并建议及时就被盗采砂石性质及方量进行鉴定。

10月20日上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再次邀检察官来到盗坑现场,还约来一家勘探测绘公司,想就测绘方式听取检察官的意见。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日的采坑又有被新填埋的迹象,且采坑边缘此前堆得小山似的砂石堆也不见了踪影。为后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乃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尽快做好准备,双方商定以钩机挖掘填埋物寻找盗坑边缘、打桩钻孔测量采坑深度的方式进行勘探测绘,尽早进行鉴定。

张云波进一步提醒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人不仅应当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还要承担鉴定评估费,而鉴定评估费因鉴定评估方式不同在费用上差别较大。“如果现场保护得好,采坑没有被填埋,可以采用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进行鉴定,费用相对较少;如果采坑被填埋,为了准确测量,将通过打孔钻探、分析多种污染指标的方式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将远超专家评估的方式。”张云波解释说,这样一来,且不说将来赔偿义务人要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金,案件进程中也可能发生因鉴定费用过高行政机关垫付不起而影响办案的情况。

随后,行政机关两次向采坑所在地块的项目工地责任单位发出加强现场监管的工作函,要求对方派人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登记,除保留一个出入口外对其他出入口进行封堵。

目前,该案盗采砂石种类、实际方量均已测出,相关价格鉴定也已完成。检察机关将继续支持行政机关开展后续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赔偿磋商工作,力促赔偿义务人积极担责。

(本报通讯员成于庆)

听证员:文物已得到有效保护

【平谷区检察院】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我们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责无旁贷,对于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我们接受也表示欢迎”“当时我们发现与文物相连的耳房就快坍塌,也是出于保护的目的把耳房给清理了,现在知道这样做不符合文物保护的法律规定,应该经过行政机关审批并找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来处理”……近日,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对一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相关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分别发言。

原来,北京某酒店管理公司在进行建设施工期间,对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泉寺文物本体相连的耳房(不属于文物)予以拆除,导致文物东侧墙壁五个墙洞裸露,文物损毁程度为轻度。平谷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这一问题,于2020年6月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及时立案,发出责令整改通知,要求涉案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文物进行修缮。

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专业性,检察机关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自由裁量权和业务专业性。对此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应如何评价,平谷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三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政协委员和一名文物专家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前,该院专门组织听证参加人到文物所在地进行了考察。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行政机关及其他当事人分别说明情况,听证员就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对听证事项进行讨论后,一致认为文物已得到有效保护,行政机关履职到位,受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修复,同意终结审查处理意见。

“检察听证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平谷区检察院检察长郗琳作为此案的主办检察官主持了这次听证会。她表示,该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此次检察机关同步督促属地政府履职,共同解决了影响文物保护的问题,守护了平谷区的文物资源,其‘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我们深表赞同。”作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席听证会的平谷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孙立妹这样总结道。

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涛也对公开听证的形式表达了赞许:“此案涉及公共利益,公开办理更有公信。咱们中国人都讲究传承,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随意被破坏了。”

(本报通讯员赵建国)

400多公斤鱼苗游向水库深处

【密云区检察院】

“好了,这一拨总重200公斤了,赶紧装下一筐鱼苗……”随着一声声响亮的呼喊,在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赔偿义务人的见证下,受委托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将用于生态修复的400余公斤鲢鳙鱼苗分多次投放到密云水库中。看着活蹦乱跳的鱼苗争先恐后地游向水库深处,检察官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2020年10月,在密云水库增殖放流窗口期,密云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了一场修复生态增殖放流活动。这次活动,源于该院支持办理的该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2019年底,郑某等人合伙找来皮筏、电瓶、电抄子等物,趁晚上无人之际,溜到白河河道内用电捕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除电鱼工具外,执法人员现场缴获郑某等人捕到的鲤鱼、鲫鱼等70余条共16.25公斤。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方式,这种方式捕鱼不仅破坏生态平衡,影响鱼类生产繁殖,还易发生触电危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实地勘察,郑某等人作案的白河河道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其捕鱼地点位于密云水库上游,这种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密云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心里却不是滋味:“密云水库是保障北京市饮用水最重要的地表水源地,这里的一水一鱼是构造天然生态屏障的重要一环,电捕鱼造成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渔业资源破坏程度恐怕远大于现场查证到的损失。”为此,承办人曹骥在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批评教育。郑某等人都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对受损生态进行修复,希望能尽量弥补其行为对生态造成的损害。

与此同时,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审查的检察官于杰关积极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召开工作协调会,商讨生态赔偿方案,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020年7月,在密云区检察院支持下,密云区农业农村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通过磋商与郑某等人签订了《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和《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委托协议》,郑某等人当场交付了全部修复费用4930元。2020年10月,通过投放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郑某等人有效履行了渔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以前真没意识到电捕鱼有这么大危害,经过这次事情,我特别后悔。如果通过缴纳修复费用、投放鱼苗,能修复我之前造成的损害,我这心里也好过点。”郑某忏悔道。

(本报通讯员刘敏)

网络“清毒”成果上了热搜榜

【海淀区检察院】

2020年第33个国际禁毒日,一场连夜进行的网络“清毒”行动正在进行。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与行政机关及时沟通整改进度,爱奇艺、优酷、好看视频、酷我音乐、今日头条等知名网络平台迅速反应、积极配合,对其平台涉毒品音视频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截至次日上午,共清理涉毒品音视频、文章(评论)1927条,下线7名歌手46首歌曲,技术处理或查封账号88个。

这场网络“清毒”行动,来源于海淀区检察院开展的互联网平台音视频领域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原来,该院在履职中发现,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成年人上网比例和时长再创新高,触网年龄不断降低。梳理近三年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案件,发现有多名未成年人因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实施违法犯罪,其中数名涉嫌吸食大麻、贩卖毒品的未成年人受部分明星和歌曲宣扬吸食毒品体验的误导,堕入歧途。涉毒品音视频在一些网络平台广泛传播,范围之大,影响之广,令人心惊。

为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不良信息侵害,该院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由于互联网音视频平台众多、网络信息繁杂且更新速度快,为确认互联网平台持续存在大量违法音视频,办案检察官从互联网平台的筛选、关键词的选择、取证频次三个维度入手开展调查取证,发现并取证了大量有讲述吸毒体验、引诱吸食毒品、传授毒品制作方法等内容的网络音视频。

经过充分论证,海淀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引导力,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连夜研究部署,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涉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针对其平台涉毒品音视频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这是海淀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共同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经各大媒体关注报道后迅速成为热门话题,中央网信办要求全网推送相关文章,促使全国范围内各媒体平台开展自查,引发了全网“清毒”行动。

禁毒日当天,与此案相关的微博话题“7名歌手46首歌曲因涉毒下线”升至热搜榜,引发2.2亿阅读量、5000余次讨论。

(本报通讯员杨坤)

军地协作,烈士纪念设施展新颜

【房山区检察院】

2020年10月25日,北京市房山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70周年纪念活动在窦店志愿军烈士陵园隆重举行。这处北京唯一的志愿军烈士陵园,在时隔36年之后,斥资140余万元修缮一新。原来低矮的隔墙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座高大的纪念碑,原来破败的房屋被改造成抗美援朝纪念馆,在苍松翠柏掩映下,23座志愿军烈士墓上放满了花环,前来纪念的人们络绎不绝……

这些改变,都是北京市检察院与北京军事检察院达成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意见以后,军地两院首次合作的结果。2020年6月,房山区检察院来了两位全身戎装的军人,他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这次到房山区检察院,是为协商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有关事宜。协商进展顺利,双方一致认为,2020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70周年,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恰逢其时,对保护和发挥烈士纪念设施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一周后,两院检察官驱车300余公里,顶着烈日连续走访了房山17处烈士墓、烈士碑亭等革命文物,对英烈设施保护现状做了详细调查。这次调查发现,房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级保护和管理不到位;二是修缮维护不及时,内部环境疏于整治;三是保护范围不明确;四是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尚未划定。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两院迅速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7月29日,两院依法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管理部门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家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整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

接到检察建议,两家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整改活动。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带着检察建议逐一与乡镇政府对接,统筹协调整改事宜;文化和旅游局多方筹措资金,及时启动文物修缮项目。在两家单位的积极工作下,英烈设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都得到有效整改。在后来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5名由市人大代表和文物专家担任的听证员,对整改效果纷纷“点赞”。

(本报通讯员张小雪)

对600多万字文章深入研判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

“这部分表述没有使用侮辱、诽谤性质的词汇,不能轻易认定构成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但文章多处对烈士生平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主观评价,会引导读者对烈士的事迹与精神产生负面认知,与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价值观不符。”

最近一段时间里,类似的争论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梁冰和检察官助理之间经常发生。他们讨论的是2020年该院办理的一起通过社交平台发表文章侵害英烈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拿到案子的时候,感觉无从下手。”梁冰回忆说,“侵权人在社交平台公开发表的文章超过400篇,与举报人、网民就烈士事迹展开争论的文章有250余篇,文章篇幅都很长,平均有数千字,部分文章超过万字,引用了诸多史料与回忆录,分析、排查工作进展极慢。”

面对繁重的工作量,如何有效锁定侵权文章范围?如何论证侵权文章表述是对于烈士事迹和精神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办案时正值疫情防控吃劲阶段,梁冰奉命下沉社区,大部分时间都在配合社区开展巡逻、卡口筛查、为隔离人员运送物资等工作。疫情防控不能松懈,办案也不能拖延,梁冰只能在每天结束下沉工作后,再加班加点逐篇研究相关文章以及大量背景资料,通过多种途径核实和还原烈士生平。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对涉及的600余万字文章深入研判,向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进行咨询核实,办案组逐步缩小审查范围至80余篇文章,并最终确定了对烈士事迹与精神不同侵害程度的56篇文章。

“该烈士有两任妻子、7位子女,孙辈有12人,分别定居在北京、湖南、广东、安徽、香港,还有加拿大、荷兰、日本等地,且互相近十几年未联系,给我们联系近亲属造成很大困难。”梁冰介绍道。

虽然难,但这项工作也必须完成好。最终,除英烈孙辈一人旅居日本未能联系上以外,其余近亲属都找到了。在介绍侵权情况、安抚情绪的同时,办案组问了每个人是否愿以自己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创造性地制作《征询意见书》,邮寄到各地由每位近亲属签字确认,再通过远程视频连线进一步核实签署的真实性。目前,该案已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查起诉。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不仅守护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同样守护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共和国是红色的,不能淡化这个颜色。而我们的工作,就是不断为之奋斗。”总结这起案件,梁冰不胜感慨。

(本报通讯员陈明慧 赵萌)

不需要餐具,为何还收到餐具

【朝阳区检察院】

2020年7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马艳君正按工作流程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该院微信公众号上的一条信息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位群众在线索反映平台上称,其在外卖平台上订餐时选择了“不需要餐具”选项,但收到外卖后发现包装袋里仍然有餐具,感觉这样很浪费。这样一条线索,让马艳君想起自己订餐的经历,她平时订餐通常也会选择不需要餐具,但偶尔还是会收到一次性餐具包。结合群众的反映,马艳君感到外卖领域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现象可能较为普遍,有必要开展一次系统的调查。

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马艳君采用了亲自体验的方式,利用两周的时间每天晚上在单位和家中使用订餐软件订外卖,明确标注不需要餐具。在12天的调查中,有5单外卖经营者主动提供了餐具。为弄清主动提供餐具的原因,马艳君暗访商家,以上门自提的理由进入餐馆,观看商家接单、打印小票、打包、外卖员取餐的全过程。经过几天的排查,发现由于订单量大、人员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商家往往在未尽到审查消费者需求责任的情况下,就将一次性餐具放入外卖打包袋中。

在这次调查外卖平台的过程中,马艳君还发现一些外卖平台未充分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的相关规定,平台的设计存在不少问题。

很快,一场剑指一次性餐具的公益保护圆桌会议在朝阳区检察院召开。该院检察官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外卖平台、区餐饮行业协会、五家优秀餐饮企业的代表围坐一桌,就一次性餐具滥用问题发表观点和建议。

“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我们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存在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我们通过评选优秀企业、为会员颁发倡议书等形式提高企业落实条例的积极性”“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现阶段平台设计存在的问题,将迅速整改,为城市垃圾减量作贡献”……圆桌会议上,参与各方都提出了各自应对一次性餐具滥用的解决方案。

“落实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是开展本次公益诉讼工作的初衷,而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各相关部门协同治理,努力将环保要求落到实处,才是这次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的最终目的。”朝阳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齐迹说。

(本报通讯员周鹏)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简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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