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助力社会治理
时间:2020-12-18  作者:周宵鹏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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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少一点和谐多一分

保定检察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助力社会治理

“罚款已经缴纳,经营所需手续也办理完毕,目前正在补办土地相关手续。我会严格依法经营,继续为家乡作贡献。”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某医疗企业负责人秦某说。

2014年,秦某回到清苑老家投资建设一家规模较大的医疗养老机构。由于对土地政策了解不够,秦某在建设中未经审批非法占用了10.38亩耕地。国土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6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认为,秦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其案发后自首且表示认罪认罚,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人自愿认罪且真诚悔罪的前提下,检察机关依法对秦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记者采访了解到,自大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以来,保定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措并举,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精准量刑提出率、法院采纳率等实现跨越式提升,各项核心数据均进入河北省先进行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法领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保定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说。

量刑协商助推制度精准适用

2017年5月,以为在监狱服刑的杨某还手机贷款的名义,梁某从杨某父母手里骗出杨某的手机、身份证和相关银行信用卡,在杨某及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梁某使用杨某的手机和信息骗取贷款、用其信用卡消费和贷款,共计14万余元。2019年6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保定市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梁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随后,检察官就梁某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量刑方法及依据等,向值班律师进行了详细阐述。值班律师提出,梁某所涉两项罪名都属于诈骗类犯罪,方法类似,且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加大从宽幅度,适用较低的量刑。

经过协商,检察官与值班律师就梁某的行为定性及量刑建议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梁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3月,蠡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采纳,判决梁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万。

该案中,检察机关不仅严格适用法律、准确释理说法,还充分听取意见,与值班律师良性互动,控辩双方积极开展平等量刑协商。“这是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也是发挥好这一制度价值的关键所在,是检察机关做到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体现。”保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薛晨光说。

2019年11月,为了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保定市高新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帮助指导下,率先部署应用“检察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目前,该系统已涵盖37种常见的刑事犯罪罪名的量刑规则,保定市高新区检察院适用的认罪认罚案件,法院采纳率100%。

处罚教育并重力求警示效果

李某来自农村,家境贫困,母亲早年病逝,父亲在北京打工。2019年4月,李某在工作中,与同事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冲动下李某用碗将对方砸伤,致王某轻伤二级。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恨不已。然而,李某一方家庭困难、赔偿能力有限,王某一方怒气未消、坚持要让李某“受到教训”,刑事和解工作进入僵局状态。

如果检察机关简单“一诉了之”,李某的人生可能发生重大改变,被害人也得不到赔偿,旧的矛盾未解决,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念及此,办案检察官一边千方百计做王某思想工作,一边几次驱车几十公里到李某老家,向其家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等刑事政策。

最终,李某和王某签署和解协议,王某获赔5万元。在起诉期限最后时刻,办案检察官、值班律师与李某共同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依据刑诉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机关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人,努力学习,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李某说。

彭少勇介绍说,保定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注重处罚与教育并重,既让涉案人员心服口服,真诚地认罪悔罪,也要力求达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警示效果。

服务区域发展促进和谐稳定

2014年至2016年期间,保定某橡胶机带公司等11家经营橡胶产品的民营企业,为了抵扣增值税款,通过朱某、任某等人介绍,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分别购买某橡胶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600余万元,扰乱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

案发后,涉案企业向税务部门足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2019年6月,公安机关对11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

保定市博野县检察院审查认为,上述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认罪服法,均属初犯,案发后积极补交税金,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同时,考虑到涉案民营企业较多,如案件处理不及时、不稳妥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为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从快、从简集中办理,把对涉案民营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其间,博野县检察院启动社会调查评估,提出适用缓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最终,博野县法院依法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至14万元。

“矛盾少一点,和谐就会多一分。”彭少勇说,保定检察机关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紧密结合,尤其是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中积极适用,通过办好个案切实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推进社会治理思维一以贯之。

保定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解决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周期长、分工不明确、程序适用难等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研讨,针对类型案件推行刑事速裁程序,提高办案质效;指导多个基层院探索设立速裁庭,对醉驾案件等集中审理、快诉快判……目前,通过保定市检察机关的努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红利在全市已得到充分释放。

(本报记者周宵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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