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分院:就一起诉前和解案件举行听证
时间:2020-06-15  作者:李轩甫 李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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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人主动赔偿公益损失

海南一分院:就一起诉前和解案件举行听证

听证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李滨)近日,海南省首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杨某非法狩猎生态环境资源侵权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听证会在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举行。

这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文昌市林业局、文昌市检察院、文昌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代表,以及杨某的家属参加。正在被刑事羁押的杨某通过文昌市看守所视频连线参加了听证,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本人和解意愿予以确认。

今年2月上旬,海南检察一分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购买、运输野生动物案件。在对涉案人员杨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此案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考虑到杨某主动提出赔偿,该院组织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2019年11月20日,杨某未经许可,擅自持猎枪及鸟类诱捕器进入八门湾红树林保护区进行狩猎,公安机关查获其猎杀的豹猫和苍鹭各一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除了应当受到刑事追究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海南检察一分院对杨某损害公益侵权行为立案调查后,经公告程序拟对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被告杨某主动提出,愿意与海南检察一分院就损害赔偿进行和解。鉴于诉前和解有利于提高公益保护效率,经研究,该院拟同意杨某的诉前和解请求。杨某及其代理人对听证会的组织安排和程序、检察机关认定的非法狩猎侵权事实及依据司法鉴定主张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金均无异议,并确认自愿赔偿的意愿。

人民监督员、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童伟华表示,当事人双方实现和解,既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也有利于侵权行为人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他作为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证,觉得本案诉前程序公正合法,充分尊重侵权行为人的民事合法权利,案子虽然不大,但教育意义和办案的示范意义很大。

听证会结束后,海南检察一分院第五检察部及时向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反馈了杨某主动赔偿公益损失的情况,供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时参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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