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亮点]北京房山区32名检察官驻村担任指导员
时间:2014-05-15  作者:黄洁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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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本报记者黄洁)“以前检察官是有案子才下基层,如今则是定期到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工作,以法律工作者身份了解群众所需、化解矛盾。”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高建忠口中,自从该院推行“驻村检察指导员”以来,检察官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据了解,2012年4月,房山检察院正式启动“驻村检察指导员”工作,32名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检察官被派驻到全区8个乡镇的16个行政村,每月两次定期为百姓进行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此外还会不定期参与、监督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机制推行两年,房山区已有几个矛盾多发村“摇身一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法治文明村。

  城关街道东坟村一度是让区里“头疼”的村,此前的村党委书记因为经济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得不到信任,工作难以开展。

  “刚到这个村时,村内垃圾遍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很薄弱,村民法治意识不强。我第一次参加这个村的党支部会议时,前来开会的人员有的站着、有的坐在桌子上,村党支部书记一说话底下就有人反驳,矛盾激烈得随时能打起来。”房山检察院控申处干警、东坟村驻村检察指导员李刚回忆说,看到这个情形,他与另一名东坟村驻村检察指导员、房山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刘洪开始商量对策。

  “村民和村委会最大的矛盾集中在土地承包上,那就从这里改!”刘洪和李刚发现,以前东坟村土地承包方式十分陈旧,多是想承包土地的村民自行找到村委会,双方商定价格后签订承包协议,整个程序缺乏监管和公开。

  查找到“症结”,两名驻村检察指导员组织了一场全公开的土地拍卖会。参照标准的拍卖流程,每位参与竞拍的人员缴纳5000元押金作为入场费,竞拍结束后如数退还,目的是避免不想承包的人扰乱秩序。果然,这样一来,参与竞拍的人员从100余户降到了13户。拍卖会现场,每人手中都有竞价牌,竞拍者举牌示意加价,当竞拍者喊出最高价,村委会经过3次确认均无追加后,最后以敲锣方式确定拍卖成交。拍卖会全程均有检察机关、公证处参与监督。竞拍成功后,公证员当场制成拍卖结果公证书并公布。

  “看不见土地承包过程老觉得村委会沾了光、拿了好处,这样拍卖土地我们没拍着也服气。”前来参与竞拍的村民纷纷说。

  对刘洪和李刚来说,成为该村驻村检察指导员后,除了帮助村委会建章立制,另一项“重头”工作就是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解。

  参与过几次调解,刘洪和李刚明显感觉到,要想真正从源头解决矛盾,最重要的还是帮助村委会树立在村里的威信、改善和村民的关系。为此,同为基层党组织的房山检察院控申处党支部主动与东坟村党支部签约成为“友好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共同开展党员植树、募捐帮扶贫困村民等多项活动,同时刘洪和李刚还给村里提出了“四个一”: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名代表就是一份责任、一名群众就是一份力量,通过“四个一”建设,加强了村委会班子的凝聚力,也取得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

  与刘洪和李刚一样,其余30名驻村检察指导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一有空都会去自己的驻村坐坐,为村委会工作提供法律指导,也上门为村民调解纠纷,不仅如此,房山检察院还出台了《关于开展驻村检察指导员及检务直通车工作的实施办法》,促使该项工作成为长效机制。

  数据显示,工作两年来,驻村检察指导员前往乡村普法400余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帮助古庄村建立农民科技学校,捐助帮扶资金10万元,辖区内多个村庄均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法治文明村。

  (原标题:北京房山区32名检察官驻村担任指导员 李刚:树立村委会威信要靠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 王俊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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