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职务犯罪检察十大事例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5日

1.对21名原省部级干部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充分认识肩负的参与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法律责任,把办好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大事来抓。坚持依法做好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等各项工作,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22年,检察机关共对傅政华、沈德咏、蔡鄂生、周江勇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提起公诉。

2.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犯罪的治理

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高质量办理原银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大要案。持续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积极参与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认真抓好最高检第三十二批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没收违法所得指导性案例学习和参照执行工作,用好法定特别程序。2022年,检察机关依法对7名归案的职务犯罪“红通人员”提起公诉;共受理职务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申请14件14人,已对其中6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提起公诉的我国首例刑事缺席审判案件程三昌贪污案于2022年初已宣判。

3.国家监委、最高检首次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检察机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依法严惩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2022年4月,最高检首次联合国家监委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指导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行贿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依法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以及在组织人事、执法司法、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围猎”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政策指引和案例指导作用。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行贿犯罪1491件2099人。

4.最高检印发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年12月9日是第19个“国际反腐败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办理行贿犯罪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依法从严惩治行贿、提升办案质效提供规范指引,释放坚决惩治行贿犯罪的强烈信号,彰显坚决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态度,以“遏源”“断流”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促进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5.最高检印发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高质量办理好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确保司法公正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的相关部门和负责捕诉的职务犯罪检察部门配合制约,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最高检专门印发《关于办理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加强配合制约工作的规定》,从职责分工、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其他规定等6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办理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内部配合制约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要在办案全过程中认真落实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的具体要求,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规范办案,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6.最高检印发《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办案中对于互涉案件如何计算审查起诉期间的问题,既涉及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又涉及依法确保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为此,根据我国反腐败工作体制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后专门印发了《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明确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不一致,需要并案处理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受理后案之日起重新计算,为确保此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提供了明确依据。

7.发挥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为落实最高检党组“质量建设年”部署,进一步推动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能动履职,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2022年8月,最高检第三检察厅组织开展了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经过严格筛选评审,评选出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强化监督管理问题向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等十佳检察建议,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土地出让金收缴不规范问题向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等20件优秀检察建议,积极推动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建议的制发和跟踪落实工作,并对提高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提出具体要求,更加有效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职务犯罪检察类检察建议2206份,同比上升63%,建议采纳回复率和整改落实率进一步提升。

8.国家监委、最高检有关部门首次联合举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同堂业务培训

为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政策要求,提升办理犯罪案件能力水平,促进监检配合与制约,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2022年9月,最高检第三检察厅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北戴河联合举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提高班”。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改委和清华大学等单位实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围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思路与方法、反腐败工作中立法问题、监察法实施条例背景下法法衔接、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涉案财物鉴定与价格认定、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疑难问题解决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17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志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达到了凝聚共识、提升能力的目的。

9.强化理论研究促进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品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及时总结分析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联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人民检察杂志社开展了首届全国职务犯罪检察论坛征文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检察系统内外人员热烈响应,共收到征文733篇,经集中评阅、专家评审、实务评鉴等,最终评出优秀论文150篇,并对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工作突出的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予以表扬,激励全体职务犯罪检察人员不断加强业务理论修养,努力提升研究能力,用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助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0.职务犯罪检察团队品牌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2022年,最高检第三检察厅以专业化团队建设为抓手,充分做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在对全国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设置、人员组成、案件分配、专业程度等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引导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固定专办人员,强化办案历练,加强培训交流,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组织和人才保障。针对性部署建立一批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和实践基地,重点培育天津市院一分院“精卫”办案团队等品牌,上海、江苏、安徽等地积极结合本地办案团队建设加强职检品牌建设,推动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充分展现新时代职务犯罪检察形象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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