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2016年12月修订的最高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近日正式印发施行。

  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共7个部分27条,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和其他因公出国(境)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以及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对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修订后实施细则提出具体要求。

  关于改进调查研究方面,《规定》强调,要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要求完善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领导同志负责联系2个基层检察院,每年至少到基层联系点专题调研1次。在调研点上,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听真话、察实情,调研过程中,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关于精简会议活动方面,《规定》强调,要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审批程序。

  关于精简文件简报方面,《规定》要求,要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积极推进电子公文,严格文稿发表。

  关于规范出访和其他因公出国(境)活动,《规定》强调,要合理安排出访和其他因公出国(境)活动,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

  《规定》从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调研和外事活动新闻报道、规范新媒体报道以及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等4个方面对改进新闻报道分别作出具体要求,并强调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

  《规定》强调,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规定》要求,最高检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涵盖本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要把监督执行《规定》作为改进检察机关党风和工作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每年年中、年底分别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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