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稳:运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解难题
时间:2023-05-3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未来周刊
【字体:  


参加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不仅是对我平时办案和学习的集中检阅,也是对未检理念进一步的升华理解。为期四天的赛程,让我深刻感受到未检人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坚守。

比赛中,有这样一道案例分析题:一未成年人违规电鱼造成环境污染,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检察机关能否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翻遍手头所有资料,我都没有找到明确禁止对此类未成年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但是,一旦对该未成年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可能一时保护了一域的公共利益,却也会造成未成年人信息不当泄露等问题,长久受损的还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和希望,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宜对涉案未成年人提起公益诉讼。比赛结束后,我和参赛小伙伴们讨论起这个案例。我们的答案出奇地一致。

这个案例正是实践中类案的缩影。今后再遇到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案(事)件,抑或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时,作为新时代的未检人,我该怎么做?我想,答案十分明确——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责任编辑: 刘家墉]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