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内法规深刻融入检察履职中
最高检检委会举行集体(扩大)学习
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举行集体(扩大)学习,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主持集体学习。
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局长宋功德围绕“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专题辅导报告。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把坚持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全面从严治检走向深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举行集体(扩大)学习,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局长宋功德围绕“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专题辅导报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主持集体学习。
党内法规体系是如何形成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如何定位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党内法规体系由哪些具体内容构成?……报告中,宋功德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讲解了党内法规的内涵,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历程、阶段、重点任务,党内法规在党的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
“这是一堂深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课,也是一堂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基础课!这样的专题辅导,让我们感受到政治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更加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张军表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党内法规体系、内涵和本质的认识,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好党内法规。
“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我们党建党、管党、治党、强党的制度总成,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张军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在国家政治建设、检察履职中的重要指导和规范作用。要学懂弄通、严格遵守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深刻融入检察履职,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党内法规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张军指出,要深刻把握党内法规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从党内法规概念的演变也能看出,强调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实际上就是强调执政方式的转变,以制度管党治党,用法治治国理政,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也是“中国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全面彰显了中国制度守正创新的时代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就要带头做到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本质要求——坚持完善党的绝对领导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度衔接,融入具体的检察履职。
“党章就是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总章程,规范党自身建设、发展的同时,必然有力规范司法检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检察权的行为!”张军强调,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在依循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中,要始终自觉做到从严要求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党建带队建,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张军最后强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决议形式总结了党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好党内法规,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好党内法规,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集体学习。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通过视频形式在线学习。
(图片: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