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针对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广、深、准”的特点和使用手段“巧”的要求,结合办案实际,制定并实施《吉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三年规划》,坚持效果导向,突出业务主导,创建了“黑土地”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湿地保护大数据监督模型等一批数字模型,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良好成效,形成“善用”大数据手段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图为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平台,围绕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展开深入研讨。
(本报记者王浩淼 通讯员迟久阳/文 马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