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石峰区:监督被告人履行增殖放流义务
时间:2020-11-21  作者:骆艳丽 刘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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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决后,在该区检察院、法院和株洲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被告人前往株洲港桥洞口附近水域履行增殖放流义务。本报通讯员骆艳丽 刘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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