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赣湘建立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
时间:2023-03-03  作者:章宁旦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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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章宁旦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共同保护北江中上游流域和粤闽赣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广东、福建、江西三省检察机关联合签署《粤闽赣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江西、湖南、广东三省检察机关联合签署《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检察机关共同发布“益心为公”守护公益共同宣言。

根据这两份协作机制,四省七市检察机关将围绕粤闽赣毗邻区域以及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和社会治理现状,以强化检察公益保护职能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加强跨区域海洋、河流、湖泊、森林等综合治理和保护。通过建立案件管辖及线索移送、联合办案、调查取证协作、多元联动以及日常工作协作机制,协调带动区域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区域性公益保护工作,加强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建议增强检察监督与民主监督合力,破解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难题;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衔接协同,推动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补强大江大河治理、湿地保护、固废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互通共享的短板,提升系统治理、溯源治理的智治能力。

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向全体参会人员发出倡议,紧紧依靠党组织,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坚持检察一体、系统推进,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公众参与,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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