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规范行政处罚
时间:2023-01-04  作者:沈静芳 袁远 白璇  来源:检察日报 政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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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检察院对14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的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于会后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

2022年,五原县检察院在开展“聚焦民生热点,社会治安监督”小专项活动中,依职权调取了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等行政执法单位历年社会治安类案卷100余册,发现五原县交警大队办理的多起案件中存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违法行为人均未按期缴纳罚款,且交警大队怠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

以此为线索,五原县检察院对相关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经查,这些非诉执行案件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违法行为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无力缴纳罚款,却缺乏减免政策;多名当事人认为自己已经受到拘留的行政处罚,无须再缴纳罚款;交警部门作出的罚款数额没有按照违法行为人的违法程度进行调节等。随后,该院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决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组织行政单位、被处罚人现场沟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参与协调,共促争议化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根据调查核实掌握的情况详细阐述了案情,归纳了需要听证的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也分别就听证议题、行政职责及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交警大队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一一作了回复。通过听证,交警大队认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确实存在释法说理不清晰、追缴罚款不彻底的问题,在以后办案过程中将会严格依法履职,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

听证会后,五原县检察院向交警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交警部门及时纠正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补机制漏洞。

“检察机关通过组织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消弭分歧,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更好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原县人大代表徐慧琴表示。参加听证会的五原县政协委员和巴彦淖尔市人民监督员也均认同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希望交警部门在以后的执法中积极履行职责,筑牢安全屏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袁远 白璇)

[责任编辑: 刘文晖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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