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清新区:构建“四位一体”监督执纪新模式
时间:2022-12-20  作者:林韫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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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突出抓早抓小关口前移 构建“四位一体”监督执纪新模式》被评为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

一直以来,清新区检察院积极整合内部监督资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构建“权责有序、规范有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监督执纪新模式。

以上率下、权责有序,提升监督执纪合力。该院构建“党务+检务”雁型阵队,结合“强政治 转作风”百日专项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清单式定责、链条式传责、倒逼式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全覆盖,推进纪检监督“关口”前移。

建章立制、规范有度,筑牢监督执纪“堤坝”。完善“党建、业务、后勤、信息化、自身监督”5大管理板块、67项制度,构建“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落实谈心谈话等机制,紧盯关键部门、重点岗位,自查岗位廉洁风险点;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确保监督管理不留死角。

综合施策、监督有力,保持监督执纪刚力。实行“检务督察+部门监管”监督执纪新模式,对干警日常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察,落实院领导带队检务巡查“月制度”,推动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常态化,督促干警严守纪律规矩;编发《会风会纪监督通报》《纪律作风监督情况通报》67期,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引导干警定期填报《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表》等,做到“严核查、重指导、抓整改”。

正向导引、激励有效,增强监督执纪动力。构建“3+3”等次层级考核机制,建立涵盖“全院目标+部门业绩+个人考核”的考核内容;设置11类115项检察业务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名检察干警,做到“目标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人头化”。

此外,清新区检察院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一院一品牌、一科一亮点、一人一故事”及“优秀精品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特色活动;依托“检察之星展示角”“清新检星成长树”等平台,培育先进典型,先后有6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上级表彰。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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