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美兰区:“检察蓝”架起司法救助“暖心桥”
时间:2022-11-10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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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送来的救命钱,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彭某某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连声道谢,该院在办理彭某某司法救助案中,从提出申请到发放司法救助金仅用3天。

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强化救助意识、创新救助模式、拓展救助效果,3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5件77人,同比增长121%;发放救助金104万元,同比增长322%,司法救助金额、人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因家庭纠纷,陈某吉及妻子邱某凤与侄子陈某海等人发生肢体冲突时受伤。经鉴定,陈某吉损伤属轻微伤,公安机关对陈某海行政拘留10日。陈某吉因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美兰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审查后,依法作出维持公安机关对陈某海不作刑事立案处理的决定。

美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铮带案下访发现,申诉人陈某吉家中有4名残疾人,日常生活仅靠低保救助款和养老金维持,遂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为申诉人陈某吉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两万元。并联合区残联一同走访慰问陈某吉及其家人,详细解读残疾人政策,引导陈某吉家人申领相关补贴。

“我们对受理审查的司法救助案件,由院领导领办、参办或督办,全部对应落实领导责任,3年来,院领导直接办理13件。”傅铮介绍说,美兰区检察院构建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形成“刑检+控申”协作机制,将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纳入部门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由业务部门发现移送线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占全部受案的69%。美兰区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易造成当事人死亡、重大人身伤害、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进行全面筛查,梳理发现救助线索。经核实,依据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件,发放救助款55.7万元。

美兰区检察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前提下,坚持材料审核快、领导审批快、资金发放快,边办案边请示汇报,实现案件办理及文书审批无缝衔接,确保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

在办理谢某某刑事申诉案中,信访人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服,美兰区检察院在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后,办案人主动邀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重新申请伤情鉴定,最终谢某某对重新鉴定结果表示满意。

“我们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采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模式,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傅铮说,同时,坚持把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融合,准确甄别农村地区救助对象,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从快受理、审查、发放,真正体现救急救困。

美兰区检察院坚持物质救助与精神抚慰并重,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动未检部门扬帆心理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

据了解,美兰区检察院构建多元救助机制,牵头与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等4家单位会签文件,构建“协调+联动+救助+帮扶”长效工作机制,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安全底线。

另外,美兰区检察院科学制定司法救助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向上级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由2019年的10万元,逐年增加至目前的40万元。

“我们积极开展常态跟踪回访,与被救助人建立长期联系,坚持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持续跟踪巩固救助成果。”傅铮说,针对需要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的,美兰区检察院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落实政策,努力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原标题:“检察蓝”架起司法救助“暖心桥”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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