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
时间:2021-03-25  作者:韩宇 杨茜淳 王明莎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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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9年以来,大连两级检察机关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制发检察建议2531件,其中,诉讼型1508件、治理型1023件。截至目前,已收到回复2070件,其中,被采纳2032件,采纳率达98.16%。

荆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判处的首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涉黑案。

经查,2000年以来,荆某、李某在大连黑嘴子市场成立物流公司并在辽宁东港、山东石岛设立货站,聚集家族成员及社会人员强行开拓物流线路,以垄断方式攫取经济利益。2004年至2017年间,这一团伙实施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人受伤,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严重影响相关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经大连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和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荆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等问题,大连市检察院分别向某水产公司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水产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同时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延伸工作职能,探索搭建“警企共建”平台,加强食品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维护市场及周边治安秩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连某水产公司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有效助推水产市场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了市场准入、信息共享、联巡联防和法治宣传机制,并设立治保会,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治安管理警力部署。

大连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以校园安全、旅馆业经营、网吧经营管理为重点,大连市检察院分别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结合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教育机构等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同时建议相关单位进一步督促网吧严格落实实名制上网登记制,严禁接待未成年人,加大网吧监管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旅馆业的规范监督,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及时回复,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防范各类侵害的教育宣传和排查工作等。此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派出百余名执法人员检查全市300多家正在营业的网吧,积极搭建“文网卫士监管平台”,着力加强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远程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的监督、保护机制,筑牢保障未成年人成长的安全“防火墙”。

大连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持续深化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9年以来发出的检察建议中48.2%涉及公益诉讼。

据统计,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连两级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20件,督促相关部门修复国有林地、耕地187.36亩,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域水源地5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6.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1025.13亩,关停和整治造成污染的企业6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12万余元。

为了进一步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大连两级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6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约谈“美团”“饿了么”“口碑网”等10多家第三方平台,督促建立常态化监管监测机制。

“做好检察建议工作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更是新时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方法。”大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大连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本报记者韩宇 通讯员杨茜淳 王明莎)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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