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福建福州:“一把手”带头抓公益诉讼检察
时间:2020-11-01  作者:周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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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周雯)公益保护“多头治理”难题如何解决?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创新拓展诉前圆桌会议机制,日前,该院《创新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解决“多头治理”难题》获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案例。

除了长乐区检察院,福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领域多项工作走在前列:“福山福水检察蓝”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工作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品牌二十强”,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全省十大生态保护领域和全省十大食药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2019年9月,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给每一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致信,要求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古厝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早期办案中,群众对公益诉讼知之甚少,调查核实进展缓慢,工作较难开展。必须紧紧关注长期困扰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公益诉讼长期发展提供内在动力。”长乐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勋坦言,公益诉讼事关百姓福祉,此时正需要发挥“一把手”作用,带头实地走访,深挖根源性问题,带领业务骨干探索创新机制,提出解决办法,以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去年《致基层院检察长一封信》对我们公益诉讼的督促、指导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闽侯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春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其中告知函3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立案数及办案数均位居全市第一。

据介绍,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继续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重点聚焦生态环保、食药安全、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截至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109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5件。

(原标题:检察长致信检察长 福建福州:“一把手”带头抓公益诉讼检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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