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舆: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19-06-30  作者:孟红梅 刘素琴 文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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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刘素琴 文豪)“工人的工资发了,在建工程又正常施工了,中断的洽谈项目也签约了……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企业做的工作,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为经济发展多作贡献。”近日,河南省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某,在将一面写有“服务民营经济,助力企业发展”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平舆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时,还不忘详细汇报企业经营情况。

今年春节前,因急于给农民工发工资,在被拖欠的18万元工程款迟迟拿不到手的情况下,郑某采取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过激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平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平舆县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在与郑某谈话时了解到,由于郑某被羁押,造成其企业正在施工的工程无法向前推进,工人工资停发,郑某更是悔恨莫及。

郑某的情况引起了平舆县检察院高度关注,经了解情况,该院及时介入,依法对郑某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平舆县是全国建筑“防水之乡”,该县的建筑防水大军遍布全国各地,涌现出了一批民营企业家,郑某便是其中一员。此外,检察官通过调查还得知,郑某在河南郑州,陕西西安、宝鸡等地有多个工程正在施工。郑某被羁押后,公司无人经营,几个在建工程停工,存在着很大的违约风险;工人无法领到工资,情绪不稳定;郑某被羁押前在武汉谈好的两个项目也无法如期签订合同,企业陷入困境。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平舆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主动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反馈,并组织对郑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大家一致认为,郑某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事出有因,主观恶性不大,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郑某回归企业,更有利于保障员工就业,维护企业经营,同意对郑某变更强制措施。

4月21日,平舆县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对郑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公安机关采纳。

协助郑某多方筹集资金,为农民工发放工资;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保障在建工程正常施工;积极联系中断的洽谈项目,保障郑某顺利签约……郑某被取保候审后,平舆县检察院持续跟进,先后两次到郑某的企业走访,关注企业动态,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原标题:中断的洽谈项目签约了 河南平舆: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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