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远程技术为智慧检务注入新动能
时间:2019-06-30  作者:李轩甫 王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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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以远程技术应用为突破口,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启用远程视频提审、庭审及听审等系统,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动能。

坚持前瞻布局,以“远程技术”助推智慧检务发展。一是凝聚共识,理清思路。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智慧检务”是检察机关积极顺应科学技术发展趋势,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检察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的智慧化改造。“智慧检务”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该院要求全员应逐步明确“三要”(向信息要检力、向智能要效率、向科技要公信)和“三符合”(符合上级要求、符合司法规律、符合检察实践)的工作思路,得到干警一致认同和积极响应。二是统筹规划,按需施策。深入开展调研,以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建议,对标服务司法办案核心,以远程技术应用到批捕、起诉环节为切入点,有的放矢,重点推进,以点带面辐射其他条线业务,全面推动司法办案质效提升。三是强化领导,蹄疾步稳。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智慧检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涉及重点难点的对外联络、对接共建等工作,检察长主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单位支持,成功搭建起“三审一访”(提审、庭审、听审和接访)远程视频技术系统。

坚持靶向思维,以“远程技术”践行智慧检务新理念。一是注重案件质量,为案件结果“除病把关”。应用远程技术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牢记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探索将远程技术引入“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对有无逮捕必要性或者复杂疑难有争议的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家属、侦查人员、被害人等各方意见,促进案件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便民为本,让群众办事“省心省力”。通过远程技术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积极建成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更加方便各方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将远程技术与律师接待、大接访等活动结合,通过视频“面对面”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增强群众感受便利、快捷司法服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实际应用,以“远程技术”聚集智慧检务新动能。该院牢牢把握科技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技术基础性,通过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努力使“利用现代科技助推检察创新发展”成为行动自觉。一是夯实“基础步”,以远程技术实现提审功能。引进同步智能语音识别转换系统,“语”助“讯问”,将讯问双方语音同步转换成文字形成笔录,识别准确率高,并具备文字编辑、录音回放、记忆和关键词优化等功能。应用远程打印技术,通过检察网办案系统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传输至看守所直接打印送达犯罪嫌疑人。使得远程提审系统具有远程视频对话、语音转换文字、远程打印送达和同步录音录像四大功能。二是迈开“重点步”,将远程技术应用延伸至庭审工作。在远程提审的基础上,探索搭建检察院、法院、看守所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通过互通光缆网络集成公诉人、法官、被告人、辩护人等多方端口,实现控、辩、审三方“足不出户”便可“隔空”开庭,有力推动公诉案件尤其是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工作快速进行。庭审中,检察官通过高清音视频系统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庭审对话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全程实现无障碍沟通。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平均用时大为缩短,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三是加快“创新步”,让远程技术突破“听审式”审查逮捕“三大瓶颈”。“听审式”审查逮捕改变以往检察官仅依赖书面审查的弊端,在作出逮捕决定前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多方意见,达到“兼听则明”的良好效果。

坚持深化完善,以“远程技术”确保智慧检务取得成效。牢固树立“数据是资源、应用是核心、需求是导向”的建设理念,一是建立机制,规范应用。专门制定《远程视频提审规定》等制度规范,对适用远程提审、庭审的案件范围、办案程序、工作纪律等作详细规定。明确远程庭审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认罪认罚案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对远程视频方式提出异议、合理拒绝的权利;规定办案人员开启远程视频后不得擅离岗位、随意交谈、使用手机等纪律。同时将远程技术应用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倒逼办案人员用好远程技术系统。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应用。在远程技术系统运行过程中,注重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比如针对人机交互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与出庭多媒体示证、量刑建议等办案辅助系统的融合程度不高,适用案件范围需扩大等问题,通过召开办案人员联席会、应用总结会等,及时向远程技术供应商反馈问题,采取措施,促进完善,清除系统应用中的障碍和困难,不断提升远程技术应用质效。三是全面普及,全员应用。将远程技术应用作为办案人员“必修课”,除组织专门的操作培训以外,对相关办案部门成员实行“新老”搭配,相互“传帮带”,促使远程技术办案变为常态。办案人员普遍感受到应用远程技术带来的效率和便利,逐步由“要我用”转变为“我要用”,对运用新科技办案越来越有干劲,对“智慧检务”建设前景越来越有信心。四是持续推进,广泛应用。为强化检察监督深化智慧检务新路径,该院以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己任,在深化“远程技术”应用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基本建成了远程阅卷系统、远程观摩庭审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了远程技术在公诉人开庭方面的运用;在该院派驻检察室接通了远程视频接访专线,将远程技术延伸到乡村信访接访工作,逐步构建起远程提审、庭审、听审和接访“四位一体”的远程办案技术体系。

(作者单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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