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开展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助力业务素能提升
时间:2019-06-24  作者:杨利军 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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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杨利军 记者南茂林)“从刑法法益保护的目的来看,生命权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为了保护自己法益而使他人被误杀的行为明显不当,属于间接正犯,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退无可退,其行为没有应罚性和需罚性,对于第三方被杀应该没有过错。”

近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送训上门”的第一天授课中,三位来自甘肃省兰州市公安、检察和法院的干警以认真的态度、缜密的思维,对列举的案例陈述着自己的观点,也把这场培训推向了高潮。

今年以来,兰州市检察院以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为依托,在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刑事检察业务能力的提升,以业务普训、实战选拔、集中强化训练、比武竞赛等形式试点开展岗位练兵及比武竞赛活动。6月11日下午,兰州市检察院邀请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选派部分业务骨干,共同参加活动中部分课程的集中学习。

组织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同上一堂课、同评一部法、同议一件案”的一体化培训,旨在通过对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不断培养具有共同法治信仰、共同法律理念和共同司法技术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更好地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培养更多合格的“司法工匠”,锻造真正的“法治大师”。

“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部分疑难案件中,对于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认识偏差。”兰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陈漠表示,通过共同培训,可以转换视角,有助于加深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在课间充分互动交流,围绕证据规则、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摆脱惯性思维、跳出控诉立场、学习审判经验,真正实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

“这次培训,是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认同感的一次初步尝试,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更新教育培训理念、创新方式、完善举措,让培训更具操作性,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教育培训‘兰州方案’。”兰州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跃东说。

(原标题:同上一堂课 同评一部法 同议一件案 兰州:开展政法队伍一体化培训助力业务素能提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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