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三查一否决”让专项整治“硬起来”
时间:2015-05-22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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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春波)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检察院内网一则通知的点击率直线攀升: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速将初步查摆出的重点问题清单和2012—2014年度办理案件清单报送市院检务督察室。落款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记者了解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绥化市两级检察院开通了征求意见专用电子邮箱和专用电话,向公安、法院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等与检察工作关联密切的九类人及部分社会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4月13日起,绥化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成员历时10天,深入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并分别与人民监督员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绥化市检察院制定了《司法不规范9方面35个问题自查表》,要求两级院对照自查表认真梳理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排查共梳理出91个问题。各院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在绥化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华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一张绥化市的地图,不同的是,在1区3市6县的区划内,标记着这样的内容:青冈,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表、线路图;安达,每月发布一次学习内容和工作任务,做到学习贯穿始终;兰西,班子成员包科室推进表、活动照片等6个版块上墙,清晰规范……

  “两级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实行‘三查一否决’机制,即查现状、查问题、查学习。对在规范司法专项活动中,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的干警,坚决取消其晋级提拔、评先评优资格,实施‘一票否决’。”闫华告诉记者,对重点问题,由市院挂牌督办,开展专门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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