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河湖”治理司法保障显成效
时间:2020-07-05  作者:于莹莹 刘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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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主动移送案件线索410件

内蒙古:“河湖”治理司法保障显成效

本报讯(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刘潇)7月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发布16个“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和“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两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涉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8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6件,通过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比例达到95.7%;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451.1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93.54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00.7万平方米,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2.14万吨。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河长办坚持联合巡查与实时监督相结合,针对2019年全区2786个“四乱”问题创设“一问题两清单”工作机制,建立“移送反馈+信息共享+整改评估”的全流程联动。专项行动期间,水利部门主动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10件。通过推行“三检合一、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建立专业监督机构、建立自治区和盟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发挥科技助力效果等方式,实现公益保护效能最大化。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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