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定海区:公益诉讼聚焦自动售货食品经营新业态
时间:2020-01-12  作者:陈洪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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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舟山定海:公益诉讼聚焦自动售货食品经营新业态

检察官对自动售货机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本报讯(通讯员陈洪娜)“看到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我终于可以放心地从这里买东西了。”日前,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某小区内的一个自动售货机前,正在购买鸡蛋的张女士感叹道。而在此之前,很多市民都像张女士一样守着家门口的便利,却不敢享受这份福利。

2019年11月,定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小区门口的自动售货机缺少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食品安全堪忧。该院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自动售货设备未张贴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违规情形比较普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而这些未按规定张贴相关证件的自动售货机,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12月11日,定海区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行为开展监督,并要求相关经营者立即整改。同时建议对此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召开行业整治会议,规范此类经营行为,防止同类情况再次发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辖区内的自动售货设备展开拉网式清查,特别是那些放置在对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医院、客运站等地的自动售货机进行了重点检查。

据了解,此次清查中,共检查自动售货设备经营机构10余家,查获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超过食品经营许可项目范围从事食品销售等25起违法违规行为。

12月18日,一场自动售货食品行业整治会议在定海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向10余家经营机构负责人下发了行政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自动售货设备场地出租方等各有关主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下一步,定海区检察院将与市场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定期交流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相关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形成长效协作机制,及时消除危害食品药品领域的风险隐患,共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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