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联合行政机关服务民企健康发展
时间:2019-10-25  作者:李立峰 张雷 杨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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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的排污达标了

重庆酉阳:联合行政机关服务民企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张雷 杨芳)“终于可以放心经营了,要不是你们和行政机关协调支持,我这厂子真是难以经营下去了。”10月23日,在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酉阳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公益诉讼案件回访中,一家生产新型墙材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带领检察干警参观忙碌的工厂。

2017年8月,酉阳县检察院接到了该县泔溪镇泔溪村村民的反映,称该村一家烧制瓦砖的砖厂存在超标排污的情况。

收到举报后,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实地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该砖厂用页岩作为原料、煤炭作为燃料进行生产,焙烧过程中产生少量二氧化硫烟气、氮氧化物和一定的粉尘。而砖厂仅用加水过滤的方式处理污染,未进行二氧化硫环境影响评价及配套安装防治污染设施,排污不达标,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综合调查情况,酉阳县检察院于2017年11月向该县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该砖厂完善相应的环境配套设施。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迅速启动调查,责令该企业暂时停止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在环保手续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恢复生产。同时,对外排的废水样品进行检测,责令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该砖厂随即投入55万元,购置了环保设备。2018年上半年,经过数月的整治,不仅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还建成了一座花园式厂区。

“环保问题解决了,非法采矿的问题仍然存在。”承办检察官发现,早在2010年4月,该企业进驻当地后,一直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国家利益长期受到侵害。

为此,2018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会商后,酉阳县检察院向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责令该企业整改。

“办案时要充分考虑就业、稳定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现实问题,决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2018年7月,在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席会上,双方就该案的办理达成了一致意见——引导企业整改。为此,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走访相关职能部门12次,牵头召开联席会议7次。

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助下,该企业引进了新的环保生产设备,经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酉阳县这家唯一生产新型墙材——烧结页岩空心砖的民营企业获得了评审专家一致通过。该企业补缴了矿产资源费,办理了采矿许可等相关手续,可以合法经营了。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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