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检察建议推动出台41份规范性意见27次专项整治
时间:2019-08-18  作者:卢志坚 葛东升 丁建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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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调查 事中沟通 事后追踪

江苏泰州:检察建议推动出台41份规范性意见27次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丁建玮)“检察建议分析得比较准确,可操作性强。我们出台了规范性意见,统一了测量方法,统一了执法标准。”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检察建议情况时,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庞佑林介绍说。

今年5月,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在对2015年至2018年四年办理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调研分析后发现,此类案件如何计算被盗伐、滥伐林木数量,测量方式各地不一。测量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差距很大。对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而言,差距值容易影响罪与非罪和量刑档次的认定。随后,该院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统一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测量方法,规范操作流程。7月12日,根据检察建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统一规范林木根径测量方式的意见》。除了统一测量方法外,还规范执法行为,注意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一树一照、一测一照。

2017年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采纳率超过98%,推动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意见41份,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络餐饮订餐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27次。

“检察建议是法律监督的一种方式,不是追求‘你输我赢,你错我对’。而是检察机关与被建议单位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介绍说,对于办案中发现轻微的不规范行为,一般采取口头方式当面沟通。对于情形严重的,则通过最大限度赢得被建议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帮助被建议单位弥补制度漏洞和不足的书面检察建议方式,努力实现多方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泰州检察机关坚持事前细致调查,事中积极主动沟通,事后跟踪帮助。

2018年10月,靖江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家废旧金属回收站在靠近长江口处,非法从事废旧船舶拆解工作,产生废油等垃圾直接排入河道,严重威胁长江边湿地的生态环境,经进一步调查,这个回收站在2017年就因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过,该院遂于2018年11月邀请水利局、生态环保局、海事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商处理方式,口头提醒依法履职。后经回访调查,发现违法状态仍然持续。今年1月,该院再次邀请水利局、生态环保局、海事局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在会上采取视频方式展示调查获取的证据,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靖江市检察院牵头研究各职能单位履职具体措施。2月中旬,职能单位共同协作拆除该废旧金属回收站,长江靖江段重现“渚清沙白鸟飞回”美景。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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