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从帮助16名农民工讨薪向类案办理延伸
时间:2022-07-15  作者:范跃红 王颖 王旖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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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帮助16名农民工讨薪向类案办理延伸

绍兴上虞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支持劳动仲裁的协作意见(试行)》

检察官见证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因疫情防控要求,我们只能通过邮寄方式来表达谢意……”前不久,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检察官章天恩收到一份快递,里面是写有“为民讨薪解难题、检察担当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锦旗背后记录着上虞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探索为民服务的足迹。

讨薪无望,拨打12309热线求助

“老板被抓好几个月了,拖欠的工资一直没人管,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年1月12日,上虞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一个讨薪求助电话。接听电话的检察官详细记录了讨薪人的诉求以及年关将至的焦虑情绪,并迅速将案件线索移交至该院第四检察部办理。

打电话的讨薪人戚某此前在上虞区某公司工作。2021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某及总经理姜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羁押,戚某等人的工资自此没了着落。截至2021年11月,该公司共拖欠戚某等16人工资近41万元。

2022年1月7日,戚某等人向上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仲裁申请书。但受疫情影响,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王某和姜某。眼看着年前讨薪无望,戚某等人急得吃不下、睡不着,后来听人说检察院有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被拖欠工资的职能,就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支持仲裁,依法探索“护航讨薪”路径

劳动仲裁?办案检察官章天恩在心里打了个问号。检察机关有支持弱势群体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的职能,但是支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讨薪,省内尚无先例。是循规蹈矩表示无能为力,还是大胆探索呢?该院讨论后认为,检察机关对劳动者讨薪维权“仲裁——诉讼——执行”可以全程介入监督,契合检察为民宗旨。随后,该院向上级检察院作专题汇报,并达成群众利益优先、尝试支持仲裁的共识。

该院指导戚某等人提交了要求检察机关对劳动仲裁给予支持的书面申请,审查证据材料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驻所检察人员将相关仲裁文书代为送达给欠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和总经理姜某,并通过视频提审向二人告知相关情况,要求二人尽快解决公司委托人员出席仲裁庭审问题。姜某表示愿意出面解决问题,该院遂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于1月28日将姜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1月29日,劳动仲裁案如期开庭。

章天恩当庭宣读《支持劳动仲裁意见书》,阐明16名申请人维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仲裁庭当庭核对戚某等人的工资明细后,双方商定解决方案,达成调解协议。现场拿到部分工资后,戚某等16人一直悬着的心才算落地,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余款一天未到,案件就不算办结。春节期间,检察官一直与姜某及戚某等申请人保持联系,2月8日,姜某如约代付了剩余的工资款,此次“讨薪护航”任务圆满完成。

建立机制,推动检察支持仲裁持续开展

鉴于检察支持劳动仲裁在实践中仍处于探索阶段,为推动类案持续开展,并为最终立法提供实践参考,上虞区检察院秉持从“小切口”着手解决“大问题”的办案目标,以此案为契机,主动对接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搭建协作桥梁,努力实现检察支持仲裁无缝衔接。

此后不久,三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支持劳动仲裁的协作意见(试行)》,就案件来源、介入方式、法律援助、出席庭审、违法监督、信息共享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盘活内外部资源,为办理涉薪案件提供指引。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颖 王旖)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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