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与水利部门共建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
时间:2022-11-17  作者:曹颖频 余晶晶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叠加优势

四川:与水利部门共建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

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余晶晶)11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在都江堰市签署《关于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的框架协议》,并为示范区举行揭牌仪式。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出席仪式。

都江堰始建于战国时期,距今已经2000多年,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年代最久、唯一留存、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将都江堰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事例。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九个方面的本质要求之一,提出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都江堰灌区建设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具体实践。我们要通过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叠加优势,加快形成都江堰灌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努力为全国灌区建设和公益诉讼制度实践提供四川经验。”冯键表示。

据悉,该协议规定了公益诉讼提示函制度、灌区水利工程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等制度,保护内容从灌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保护延伸至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和提前介入、线索互移、联合巡河等7个工作机制,在都江堰灌区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行政监管+灌区管理”水利大保护新格局。

[责任编辑: 张子璇 王昱璇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