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组织“回头看”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
时间:2021-12-27  作者:刘呈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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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呈军)“云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便利,最大限度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日前,在自己反映的会见当事人受到阻碍问题迅速得到纠正后,北京的李律师对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的控申工作给予肯定。

“三级控申检察部门的联络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地区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发现本级或下级院在登记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等方面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列明清单,分析原因,督促及时整改。”云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郭林介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云南省检察院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先后向相关办案部门发出《关于规范填录三个月答复情况的函》《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自查情况的函》。

为及时解决“回头看”专项工作中发现的较为突出的系统填录不规范问题,云南省检察院多次组织全省控申检察人员参加视频培训会议,由熟悉控申业务及系统填录的检察官详细讲授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及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规则。下一步,云南省检察院将向全省控申检察部门下发操作手册参照执行,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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