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2020检察工作回眸|信访积案攻坚,让“告状难”不再难
时间:2021-02-10  作者:李钰之 郭璐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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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案,因难而积。针对“告状难”“申诉难”问题,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目标直指检察机关已经作出终结性处理意见但信访人仍向检察机关重复信访五年以上的积案。

攻坚即将收官,成效究竟怎样?记者近日从最高检获悉,截至目前,最高检确定的348件五年以上重复访、长期访重点积案已办结346件,占全部重点信访积案的99.43%,剩余2起案件处于未完结的司法程序当中。各地检察机关主动排查确定清理的1018件信访积案,已基本办结。

释法,让“明白人”来评理

因一场误会引发意外,孙某走上了“信访路”。

2012年4月,王某在浙江省慈溪市某牛排馆约见网友孙某。王某丈夫俞某碰巧遇见,误以为两人有暧昧关系,纠集多人在牛排馆门口聚集。王某在门口解释无果,打电话让孙某离开。孙某从二楼窗户向一楼攀爬过程中不慎坠地,导致颅脑重伤,被评定为二级伤残。

“我的伤是俞某造成的,为什么公安机关不立案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检察院为什么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为此,孙某信访长达6年。其间,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他于2016年向慈溪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俞某负次要责任,承担孙某摔伤各项损失的20%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不过,孙某的心结并未解开,他又多次进行上访。

2020年初,这起信访积案被逐级上报到最高检,清理工作开始紧锣密鼓地推进。

“让大家评评理,更好!”征得孙某同意后,2020年6月,这起刑事申诉案的听证会在慈溪举行,该案的包案领导、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担任主持人。孙某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和依据,办案民警和办案检察官分别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并就“俞某还有没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等问题进行解答。经评议,5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监督的意见。

“以前我多次来检察院信访,心里确实对检察院不支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心有不服和不满,但是经过今天的听证会,我感受到了检察官是真心为我考虑,我打心眼儿里表示感激。”孙某当场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每件信访积案背后都有一个反复奔走的信访人。最高检领导曾明确指出,公开听证有社会上、政治上、法律上的好效果,既锻炼了办案人员的能力、提升了水平,又体现了公正,也有助于息诉,同时是对法治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应进一步做好。

据悉,截至2020年11月底,检察机关共公开听证信访案件3870件,公开听证后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有3645件,占94.2%;当事人明确表示息诉罢访的2438件,占63%。其中,司法救助案件2258件、刑事申诉案件1381件、国家赔偿案件231件。

在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检察官齐涛看来,清理信访积案是“水滴石穿”的过程,多数案件重在释法说理,通过公开听证邀请“明白人”评理,把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利于打开申诉人多年的心结,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不仅是请“明白人”评理,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探索把司法救助融入公开听证。徐向春介绍说,特别是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信访人,检察机关在公开听证中会主动提起司法救助,帮助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推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与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深度融合,实现信访案件多元化解。

需注意的是,清理信访积案不是无底线地满足信访人的要求,在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的基础上,对于穷尽各种手段仍不能化解的信访案件,要依法终结。2020年9月,最高检专门制定了《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案件办结标准》,确保清理化解积案工作有章可循。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信访积案清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会议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强调,要创新方式方法,重点落实领导包案,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推行公开听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推行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接访,准确适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坚持法理情相结合,落实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问题。

纠错,避免“按下葫芦起了瓢”

清理信访积案,该终结的依法终结,该纠错的依法纠错,不出纰漏,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内蒙古的徐某某对于自己的“被告人”身份一直耿耿于怀。在清理徐某某信访积案时,当地检察机关发现法院对徐某某妨害作证案于2012年中止审理后迟迟未能作出判决,遂督促法院依法恢复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而依法撤回起诉后,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不仅洗清了徐某某多年来背负的“被告人”身份,也维护了其作为原法定代表人的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名誉。为此,徐某某将一面写有“强化监督结旧案还清白,检察服务展担当有情怀”的锦旗送到检察院。

无独有偶,吉林检察机关在清理闫某某信访案时,认为生效判决并未认定被扣押门市房系闫某某犯罪所得,决定解除扣押将房产返还闫某某,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

山东检察机关办理宋某某信访案时,依法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撤销原免予起诉决定书,向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其原单位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原开除信访人党籍的市直机关工委送达了法律文书,上述单位均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信访人党籍问题,信访人对检察机关所做工作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徐向春指出,信访积案清理,必须将办案质量作为前提和基础,不能“按下葫芦起了瓢”,甚至产生新的错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信访积案清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纠错,秉持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司法立场,切实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程德安这样表示。

包案,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

信访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最高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向全社会作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庄严承诺。

为破解信访“程序空转”等难题,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时提出,要落细落实领导包案,“既挂帅又出征”,明确责任到人,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功”。各地检察机关也注重发挥上级检察机关和院领导的头雁效应,研究部署本地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化解了一批难啃的“硬骨头案”。

不能就案办案,清理信访积案的同时,更应注重推进类案的预防和解决。针对涉及集资融资、房地产、交通运输、劳动社保、教育医疗、野生动物养殖等领域的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的同时,也有针对性地深入分析背后的政策原因,提出意见建议。

例如,清理完久诉不息的“老大难”案件后,福建省检察院提出“法院诉讼费应退未退问题”“犯罪人员被冒用身份问题”等类案分析报告,为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针对诉讼监督案件化解难问题,与当地法院建立联合化解工作机制,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实行联合化解。吉林省检察院与当地的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联合签署《关于依法开展维护当事人权益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协作配合办法》,探索律师参与信访积案清理,凝聚合力做好信访化解工作。

程德安表示,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在矛盾化解中发挥协调作用,“一案一策”做好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努力让民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同时,他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基层治理,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本报全媒体记者李钰之 见习记者郭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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