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召开公开听证会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20-09-2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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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有温度的公开听证会

重庆巴南:申诉人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我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感谢检察长的谆谆教诲,也感谢检察官在大热天为我的案子奔波,我决定不再申诉。”

9月10日上午,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就刘某绣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该院检察长张德江主持会议。申诉人、原案承办检察官、申诉案承办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组织辖区检察业务管理条线部分干警到场观摩。

2018年11月7日,刘某与周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相关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周某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该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周某的死亡原因不具唯一可能性,遂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事后,死者家属刘某绣认为刘某主观上没有任何悔意,客观上也没有对家属进行赔礼道歉,于2020年7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为增强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解开申诉人的“心结”和“法结”,张德江与申诉案办案组人员共同研判,决定召开这场公开听证会。

原案承办检察官、申诉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相关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经过各方充分阐述观点,主持人归纳了本案争议焦点。人民监督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询问,申诉案承办检察官一一回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不起诉意见正确,应予维持。

“其实我对处理结果没有过多疑问。主要是不满刘某案发后不诚恳的态度,对我们家属精神上造成二次伤害。”刘某绣说。

在听证会间隙,刘某来到现场,当场向死者家属刘某绣三鞠躬。“对于我给周某及其家属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我深感抱歉……”被不起诉人刘某当场念道歉信,并表示尽己可能给予申诉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你要认真学法、遵法、守法,今后对刘某绣一家持续给予帮助和关心。”张德江从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对被不起诉人刘某进行了教育和训诫。

“生者要勇敢地向前才能告慰死者,不能沉浸在伤痛中,要更坚定地面对明天。”张德江劝慰申诉人刘某绣尽快走出悲痛,开始新生活。刘某绣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王羽)

海南万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犯罪嫌疑人陈某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万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汉主持召开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汉带领3名干警办理一起陈某盗窃案,王汉反复阅卷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主动退还盗窃的钱财,并认罪悔罪、真诚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陈某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两个孩子均处于幼年需要抚养,为此,办案检察官建议对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获得参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及担任听证员律师代表的赞同,陈某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机关对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融法、理、情于一体,促进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一种办案好方式。同时,公开听证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大有益处。”参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的律师这样评价。

(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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