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姜淑珍
时间:2020-06-07  作者:杨永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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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过无数大案,她却爱聊让人成长的小案

——专访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姜淑珍

姜淑珍,1999年8月进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工作,现任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检21年来,姜淑珍累计办理、督导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1800余件,其中包括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等省部级大要案;曾获得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

洒脱自信,爽朗爱笑,说话直入主题,这是姜淑珍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从检21年来,姜淑珍一直奋战在检察业务工作一线,从一名初出茅庐的检察新兵到屡办大案的检察业务专家,姜淑珍始终保持着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初心。

小案子磨砺出全国十佳公诉人

“我给你谈个刚参加工作时的小案子吧,印象特别深。”姜淑珍快人快语,却也有点让记者措手不及。

记者在采访姜淑珍之前做足了功课,知道她先后办理、督导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等省部级大要案;指导过涉案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e租宝”、华赢凯来等重特大非法集资案,以及全国最大盗版儿童绘本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是没想到,采访时姜淑珍跟记者聊的却都是些陈年“小案”。

姜淑珍在本科阶段学习的是林学专业,第一份工作也与法律毫不沾边,后来到检察院工作属于“半路出家”。

“很幸运,上个世纪末正赶上国家出的一个新政策,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可以选择报考法律硕士。”姜淑珍告诉记者,她一直喜欢辩论,在大学期间就经常参加辩论比赛,非常憧憬作为国家公诉人站在法庭上维护公平正义。于是,她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并于1999年毕业后进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

“我在反贪局干了3年,时间不长,但对我而言却是终身受益。”据姜淑珍回忆,那时经常跟着带她的检察官一起外出调查取证。有一次,师傅带着她去一家图书市场查账,潮湿的地下仓库里,二人把堆成小山的没有任何次序的几千本会计记账凭证一册册逐页翻阅,案子不大,但是为了找到一份证据,姜淑珍和师傅耗费了十几天的时间。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样的工作‘性价比’不高,但是我却在这些枯燥而单调的工作中体会到,自己的工作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部分。”姜淑珍说,十几天的努力看上去仅仅是为了一页书证,而这薄薄的“一页纸”,可能是推动案件进展的关键因素。“取证时来不得半点马虎,比如复印时不够完整、提取手续书写不规范等,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

转岗到公诉岗位之后,姜淑珍依然坚守着对小案子的执着,从不因案情简单而有任何的懈怠。回顾自己的公诉生涯,姜淑珍获评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曾督导、办理过许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但她认为,参与大要案的办理固然有许多成长和收获,而那些曾磨砺过自己的“小案子”,却是成为一名合格公诉人的坚固基石。

“专业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我是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受益者。”采访中,姜淑珍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专业化”。

近年来打着“P2P创新”“互联网金融”旗号的犯罪案件逐年增多,仅2019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金融类犯罪案件审查起诉1281件3035人,案件数和犯罪人数同比增长29.92%和49.88%,涉及较多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这些案件手段翻新、案值巨大,比普通刑事案件更考验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姜淑珍介绍说。据悉,北京市检察机关早在2016年就结合办案实际,针对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的态势,在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以及西城、朝阳、丰台三个区检察院分别成立了专业化办案机构——金融(经济)犯罪检察部,以实现专案专办、术业专攻。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后,北京市三级检察院均实现了有专门的内设机构或检察官办案组专司金融或经济犯罪案件办理。

“因为工作关系我跟姜检察官打交道比较多,专业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市检察机关金融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为首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几乎每一次工作对接,我都能感觉到姜淑珍和她的团队在研究最前沿的金融犯罪问题方面更深入了一层。”

记者在北京市检察院采访时注意到,自2016年以来,姜淑珍先后牵头起草、制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专业同步辅助审查工作指南》《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办案参考及证据标准》等办案规范,2019年还组织编发了7期21件经济犯罪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出指导示范作用。

“市检察院下发的指导案例和《办案参考》在市级层面统一了对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对于基层办案帮助很大。”朝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叶萍检察官对姜淑珍的评价是,“既能及时将丰富的实践经验凝练为理论成果,又能准确把理论成果转化为支撑办案实践的有效动能。”

此外,姜淑珍在办案之余,还依托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动走进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各大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讲授非法集资防范、证券、期货刑事风险防控等法治课,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我听过姜淑珍检察官的法治课,非常专业,能让我们这些干金融的人服气。”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客户四处处长陈冲说道。

口罩虽小,要想把案子办明白却不简单

“口罩虽小,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可不少。”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姜淑珍又开始负责指导、督办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疫情防控的经济犯罪案件,其中,以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案最多。

据姜淑珍介绍,当前市场上的口罩可以分为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两大类别,同样是假冒伪劣口罩,但是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多达三四种。假冒伪劣非医用口罩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假冒伪劣医用口罩除了上述罪名外,还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疫情发生之前办理‘假口罩’案件不多,在侦查取证时,如何做到快速精准,需要一个摸索过程,但是从严从快打击相关犯罪,客观上不允许这个期限太长。”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食药支队支队长纪辉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引导取证,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

据悉,为了更好地办理“假口罩”案件,姜淑珍认真研究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案件移送刑事处理标准,并针对法律适用难题进行研究,形成办案参考,及时指导北京市检察机关一线办案人员引导侦查取证,认真审查证据。

同时,她还主动对接北京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部门,共同形成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对检测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为从严从快打击“假口罩”犯罪奠定了工作基础。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为例,新机制运转后,从刑事立案到提起公诉仅用18天。

(本报记者杨永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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