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主任,究竟“高”在何处——专访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高峰
时间:2020-05-06  作者:范跃红 史隽 张露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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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高峰出庭支持公诉。

人物小贴士:高峰,男,1978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永嘉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0年8月进入检察院工作,现任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20年来,高峰始终严守一个共产党人的坚韧本色,保持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朴素情怀,勤勉敬业、司法为民,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十佳公诉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他呀,业务水平高,办案理性,为人亲和。”这个“五一”前夕,记者在浙江省温州市采访时,大家不约而同道出这番评价。

高峰,人如其名,他为了心中的梦想,始终在勇攀刑事检察业务的“高峰”。从20年前初出茅庐的法学院毕业生,“磨炼”成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成了不少同行仰慕的“高峰”。

“求极致是态度,更应是行动!追求公平正义,我一直在路上!”如今,作为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42岁的高峰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更沉了……

“高主任,究竟‘高’在何处?”记者探寻秘籍。

秘籍一:心细,业务水平“高”

2018年8月24日,一名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发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各种传言甚嚣尘上。”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高峰敏锐意识到,要啃下这块硬骨头,绝非易事!

“起初舆论几乎一边倒,指责公安接处警不力。”高峰坦言,案件从个案演化成为社会公共事件,给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那段时间有些焦虑。”

乐清市公安局当天立案侦查。次日,高峰就带着温州、乐清两级院检察人员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取证的规范和质量如何,直接决定着案件定性和效果。”因此,随着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工作与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的同步开展,高峰发现,仅有口供不够,还需要更多细节的旁证。

于是,他从犯意转换的角度,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的核心事实、关键证据和有关细节,确保证据的有效收集和及时固定。案件报送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高峰作为承办检察官,全面细致核实证据,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链。短短十余天,高峰挑灯夜战,反复斟酌。同年11月6日,依法将被告人钟某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019年1月4日,温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高峰自信笃定,围绕被告人钟某的作案动机、作案前的准备行为、作案的具体经过和作案后去向等问题,详细讯问了钟某,运用多媒体进行举证,并结合庭审情况,多角度多层次地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钟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

同年8月30日下午,“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被告人钟某被依法执行死刑。“两条年轻生命的逝去,两个完整家庭的破碎,我们不禁去想,这样的悲剧何以发生,又能否避免?”采访中,高峰又陷入了沉思。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专业的态度,对案件负责,这一直是高峰的‘高’之所在。”在同为公诉人出身的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海霞眼中,这位得力干将从没让她失望过。“刑事检察中公诉工作是公认的挑战大、难度高,高峰却乐在其中。”

一份成绩单说明了一切:奋战公诉一线二十年,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起,无一错案。

秘籍二:理性,不“高”人一等

“他办案很理性,从不‘高’人一等,硬要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一说起高峰,温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任国权表示,很佩服。

因为工作缘故,任国权与高峰“交战”颇多。“坚持原则,以理服人。”浙江省首例宣判的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案,让他对高峰印象更加深刻。

今年2月4日14时许,瑞安一液化气公司送气工黄某因没有携带出入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运送煤气罐途经一处防疫卡点时,不仅不配合防疫人员工作,还对其进行殴打,造成轻微伤。在公安民警到场后,又强行扯下防疫人员口罩,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瑞安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瑞安市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法院亦指派专人对接,熟悉案情,及时跟进。

由于是温州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温州市检察院、温州市中级法院对此十分重视。“当时要求从快从严,高峰和我每天好几个电话,反复沟通和探讨,遇有分歧,他理性坚持。”

因为“封城”,高峰无法赶到瑞安实地指导办案。他并没有闲着,而是梳理同类案件办理结果,通过大数据分析,找准切入点,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讨论,精准研判。

充分准备之下,2月8日,瑞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商请指定辩护人,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天就以黄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瑞安市法院同日立案后,启动疫情相关刑事案件优先办理通道,于2月9日上午10时30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告人服判不上诉。

在任国权看来,该案办得漂亮,示范效应显著,体现“双赢多赢共赢”。“这对我本人也是一次挑战,不仅是业务能力的提升,同时锻炼应对媒体的能力。”高峰笑谈自己好像打怪兽,不断迎接新挑战。

在高峰办公室,有一整面书柜的法学专业书籍,“滋味和学问都在这宝库里呢。”天道酬勤,高峰的理性源于不断学习和经验累积。

“每次公检法会商,高峰总是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因为扫黑除恶工作,温州市委政法委的包奇涵与高峰接触颇多,“他坚持原则,表现出‘真我’,难能可贵,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

秘籍三:亲和,并非“高”不可攀

“高主任可是我们‘偶像’,博学又亲和!”作为高峰的副手,张东蕾有压力也有动力。“业务‘高峰’近在咫尺,只能不断自我加压,紧跟脚步。”

身为部门负责人,高峰没有架子,他的随和、平易近人,有目共睹。“他乐于和同事们一起探讨和学习,也愿意把自己的所学所思分享给大家。”检察官张素蓉告诉记者一个细节,高峰每周都会整理出一组规范性文件,让大家传阅。“他还确定主讲人,在部门学习日交流。”

“他在办案之余,经常‘头脑风暴’。”叶逢煜作为高峰的助理,常常被他的言行所折服。

2010年斩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后,高峰积极谋划,举办公诉业务竞赛、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开展公诉沙龙、公诉实训、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等,以角色扮演、实战对练的形式,寓教于学、学用结合。

一次次思想火花的撞击,不断推进着温州检察的公诉水准。“我很享受共同进步的氛围。”高峰说。近年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1名全国优秀公诉人、5名全省十佳公诉人、4名全省优秀公诉人、4名未检业务能手。高峰曾任职的公诉二处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未成年人检察处被温州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

不仅如此,高峰还先后二十余次到西藏、新疆、贵州、广西等公诉、未检业务骨干培训班授课,颇受好评。2016年,高峰还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温州大学相继聘为实务导师。

《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关于加强捕诉衔接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破网打伞”的工作机制》《关于黑恶案件质量管控的指导意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高峰又引领团队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不停“攀登”着。

有高峰这一榜样力量的指引,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全省挂牌督办的金某等28人涉黑案中,依法对一审判决部分被告人进行刑事抗诉,后金某等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改判,该案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浙江省首起成功抗诉的涉黑案件。2018年以来,该部先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打好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任务还很重。”采访临近结束,高峰拿着刚刚制定的《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决战决胜年”行动方案》,开始新的“攀登”。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史隽 张露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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