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好“精准”大文章
时间:2019-11-17  作者:戴小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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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精准”大文章

——检察机关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综述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最高检党组“把精准脱贫作为‘天大的事’”的要求,“四大检察”齐发力,“十大业务”同推进,以检察新担当新作为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

从林海雪原到天涯海角,从西北大漠到东南沿海,从中原腹地到万里边关,当前,全国四级院检察干警正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高质量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精准打击:把平安扶贫廉洁扶贫贯穿始终

“村里的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里的石头都是我的!”在湖北省广水市土门村,10多年来横行霸道危害乡里的连光辉、连光清等7人组成的家族涉恶团伙,对奔走在精准脱贫路上的村民们来说,始终如梦魇般存在。

日前,在引导补充完善多笔操纵基层政权选举的犯罪证据后,检察机关成功将这一团伙送上了被告人席。经过精准指控,7人分别被判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司法不忘大局,办案助攻脱贫。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妨害精准脱贫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只是检察机关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一个生动侧面。

2018年6月,最高检专门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为全国检察机关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遵循。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确保平安扶贫廉洁扶贫。

在惩治涉农黑恶犯罪方面,严厉打击涉农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犯罪。截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把持基层政权案件665件6510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案件847件7098人、煽动村民闹事案件910件7017人,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稳定的法治环境。在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给精准扶贫罩上“廉洁防护网”。各地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作为办案的重要内容,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2018年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人,其中12人在法院判决前全部退缴赃款赃物。

进城务工是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实现脱贫的重要方式,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侵犯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通过开展专项工作、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强化督查协调等方式,力争办案效果最大化。

陕西省榆林、延安等市(区)检察院开展了“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浙江、福建、辽宁等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建立互联互通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甘肃省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为1859名农民工讨回薪酬1287万元。

精准治理:用法治扶贫推进治理水平提档升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检察机关在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过程中注重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治理,结合办案特点细致梳理总结,科学制作发送检察建议,填补堵塞管理漏洞,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水平提档升级。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各级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发现有问题的,督促相关部门撤换候选对象,从源头杜绝“村霸”、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

江西省检察机关将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村(居)“两委”人员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共提出堵漏建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200余条。福建厦门、漳州、宁德、平潭检察机关查询村(居)“两委”候选人犯罪记录超过2.4万人次,督促相关部门撤换候选对象22人。

扶贫资金数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容易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透明度不高、政策宣传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各级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建章立制,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在办理该市高明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原主任张弛涉嫌贪污案过程中,向民政部门、残联及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残联出台两项管理办法,使因残致贫的贫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该市检察机关还与市扶贫办建立了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收录了6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人口)、400余名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档案数据,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有人可找、有责可追。

针对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定期深入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贫困地区开展法治教育,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扶贫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增强贫困地区群众的守法用法意识。

精准关怀:以人本扶贫传递检察温暖和力量

老家在江西抚州的吴某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她跟随丈夫在广西务工时,丈夫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离世,家中只剩下她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而赔偿一直不能到位,原本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吴某只能靠拾荒为生。

2018年10月11日,当她一身疲惫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出申诉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与吴某家乡相关部门沟通核实有关情况。不到2天时间,吴某就从检察官手中领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一直在积极行动。

2018年4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明确将贫困户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推动各级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同年9月,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今年3月,最高检又同国务院扶贫办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融入、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搭建了坚实的制度平台。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涉案扶贫对象2258人,发放救助金1873.774万元,同比增长超过50%。

为了让司法救助“助”在关键点,让精准扶贫“扶”到心坎上,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横向和纵向沟通协调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

四川省率先在成都市构建“司法救助为主+社会化救助补充”的司法救助新格局,将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救助对象纳入社会化救助范围,突出对“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救助,通过“网上网下”方式,同步向民政局、工商联等单位分批次推送救助对象,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抚慰+造血扶智”的多元化救助。

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以其特有的司法温度,让每一个孩子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通过督促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权益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加强对因案致贫未成年人的救助,未检部门将检察关怀播撒到贫困地区的每一个角落。

今年以来,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专门组织了“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再出发——走进三区三州”活动,在最贫困、最偏远、留守儿童和事实孤儿最集中、对法治教育需求最迫切的地方,精准开展法治扶贫。

除了依托检察职能开展的精准扶贫,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还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派出扶贫工作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竭尽全力为帮扶地区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推动乡村治理升级,全力做好定点扶贫。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能干深有体会:“检察院既打击了农村里的违法犯罪,又守护住了绿水青山,还经常为小朋友们上法治课……到处都能看到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农村发展的身影。”

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是党中央定下的硬任务。时不我待,快马加鞭。当前,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把精准脱贫作为“天大的事”,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实抓细、做到极致,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

(本报记者戴小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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