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区:三项措施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时间:2019-10-24  作者:李立峰 高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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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高峰)“检察人员要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所应勿缓,所行勿懒。”日前,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广告诉记者,为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该院近日出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最高检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探索建立群众来信事项办理“一二三”模式,切实做到把信访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效率和司法温度。

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统筹领导。《办法》规定,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转办的以及不服本院不起诉决定等情形来信,应当由检察长阅批。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来信事项,报经检察长决定后,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挂牌督办。从阅批来信、组织协调、挂牌督办、公开听证、研判分析五个方面,明确“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一把手工程”定位,抓实领导责任,确保办信效果。

同时,合川区检察院通过设置两个回复期限的“闹铃”,对来信事项办理过程进行提速,彰显司法效率。《办法》规定,该院检察七部要严格按照时限完成7日内程序性回复;承办部门应当自程序性回复之日起3个月内,向来信人答复办结结果,如未办结须每月答复办理进度,直到办结。

此外,该院还通过“三项程序”,切实解决群众揪心事、操心事,传递司法温度。《办法》规定,承办部门发现来信事项涉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重大、疑难、复杂来信事项的答复,必要时报经检察长同意后可以举行公开听证,进一步做好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检察长按季度组织本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研判分析,通过研判程序查漏补缺,细化实化规范化办信工作。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该院共受理35件群众来信,回复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 重庆合川:三项措施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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