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勤总结善提炼以新理念促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08-28  作者:王守泉 卢志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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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司法理念 践行公平正义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华

江苏经济社会发达,司法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迫切要求司法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认真贯彻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指示要求,以理念更新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我们着力改变原来“等案上门”“坐堂办案”的传统思路,引导各级院主动“走出去”巡查;针对公益诉讼“三难”,及时出台指导意见,提出“办案工具箱”,打通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最后一公里”,公益诉讼工作很快打开局面,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秉持司法善意和谦抑理念,慎重把握逮捕和起诉标准,“既讲法度,又不失温度”,着力保障企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理念更新并非一劳永逸,而是要持续更新,如过去我们更多关注检察官是犯罪的追诉者,今后要更好地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做好无辜的保护者,践行公平正义要求,不断提高客观公正办案能力。

风正一帆悬

江苏:勤总结善提炼以新理念促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民营小微服装企业车间,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涉法诉求,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

理念是指引、引导办案的思想和灵魂。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应当如何作为,才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

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遇事早、挑战多,江苏检察机关以理念更新为引领,以求新求变求发展的姿态主动迎接挑战,通过总结工作中的问题,提炼新思想,寻求新思路,因时应势、先行先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记者走进苏南苏北,追寻检察工作的理念变革烙下的印记,采得如下两三则办案故事。

1

早上5点,茆沙塘河已经醒了。跑步的,打拳的,三三两两。河道里,似乎比岸上更为热闹:一艘艘小船,载着莲蓬湖鱼,咿呀而过。时当七月,要是早些日子,东山西山的碧螺春,再晚些日子,阳澄湖的大闸蟹,都是这样逐流而过。看这一片祥和,谁还记得三年多前的时候,这里臭气熏天,行人要掩鼻而过呢?

是群众的举报,引起了昆山市检察院的注意。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人,他们敏锐地感到,污染这种不好说归哪个部门管的常见事,很容易引起群众不满;扭住不放,又是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发展上台阶的好契机。该院立即行动起来,通过走访周边住户、企业、养殖户,仔细排查水源污染相关证据,督促环保局前来采集水样进行检测分析,在对污染情况心中有底后,联合相关部门邀请河道周边污染企业集体约谈。干警详细介绍了调查情况,分析了污染成因,阐明了企业在其中的法律义务、社会责任和法律后果。企业负责人也都是明白人,当即表态愿意配合整治。最终,河道周边6家毛纺排污企业停产整顿,7家排污企业自费建造排污控制房,茆沙塘河逐渐恢复清澈,鱼游人走,又活跃起来了。

好事,不长翅膀也会飞。一天,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俞军民接到一个电话:“俞检,青淞河污染严重,请检察机关加强监督!”这次,提出要求的不是群众,是看到了检察机关努力后的市委书记。

案件办多了,便有了经验。早在2017年之前,昆山市检察院就提炼形成了以公益调查、法律分析、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为主体的行政检察监督模式。公益诉讼工作铺开后,先行先试的昆山在做深做细、取得监督实效方面做了更为扎实的探索。

三年前,该院办理了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一家公司多次将生产农药过程中产生的化工危险废物交由并无处理资质的张某等人非法处置,造成严重污染。在追究完刑事责任后,开始追民事责任,检察官前往上海、山东以及本省扬州市、南通市、建湖县等地调取了鉴定样本,通过鉴定比对,以农药产品残渣的特征性因子为重要依据,锁定了污染源头企业,综合评定了损害范围与责任,认定该公司承担污染事件的全部修复责任,预付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生态环境补偿金等5200余万元。

资金到账后,问题又来了:谁来修复?如何选择修复工程单位?谁来监理验收工程?谁来监督资金专款专用?如何确保资金使用中被告的权利?

“这让我们认识到,诉完只是第一步,真想收到实效,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该院副检察长陈珺介绍。

当时政府正在抓河流清污工作,检察院就把环境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办了几起河流污染案子,有力服务了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党委政府很满意,该院乘势推动政府设立了“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和“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规范资金管理,保障专款专用。诉前修复责任进一步明确:属地政府作为修复主体,委托修复公司实施修复工程,确保环境修复达标,落实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的法定职责;污染责任方承担赔偿修复资金,落实“谁污染谁负责”的主体责任;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监管主体,对环境修复进行全程监管,审核修复、验收企业的资质,监督环境修复效果;检察机关督促履职,通过检察建议支持地方政府作为修复主体,提供法律支持,积极推进修复程序依法展开。

2017年4月,昆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公益诉讼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决议》,以地方法规来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实践经验有了制度保障。

“污染容易,修复难。昆山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修复工作初见成效,得益于多部门协作,形成共治合力,也说明了公益诉讼工作符合时代需求。”长期关注昆山检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段俊表示。

2

丹阳,率属镇江,在全国县级市综合实力排名多年稳居前十五上下。经济发达,经济犯罪也随之而来,且花样不断翻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就是要对这些突出犯罪现象重拳出击。丹阳市检察院从化解金融风险、防范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高度看待这一问题,重点开展了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出台办案指导意见和证据指引,撰写风险研判报告,不仅得到丹阳市委书记、市长的批示,还得到了镇江市市长张叶飞的重视和批示。

记者特别关注到,丹阳干警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开动脑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案子办得好,社会反响好。

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间,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朱建华、总经理汪亚英,明知自己公司经营状况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为筹集经营资金,采用伪造购销合同和审计报告、虚报抵押物数量、重复抵押等手段,多次骗取当地6家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共计2.71亿元,逾期未能偿还。

2.71亿元,对于地方金融机构来说损失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案件移送到检察院,院里高度重视,从犯罪构成等方面深挖细查,既严打犯罪,又努力追赃,减少犯罪伤害。但越认真审查,越发现案情经不起推敲。

首先是犯罪构成和罪名认定。公安机关认定朱建华、汪亚英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经审查,发现他们只是把有些账册从二楼搬到了阁楼,认为朱建华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不以犯罪论处;汪亚英案发前隐匿会计账册以及案发后隐瞒会计账册去向的行为,因缺乏期待可能性,属事后不可罚。最终,该院只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二是准确把握证据认定标准,依法核减犯罪数额。公安机关指控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向银行重复质押贷款3.16亿元,该院认为被告单位库存铜质押物价值符合部分贷款要求,这部分贷款不具有骗贷的主观故意,将其中符合贷款要求的4500万元予以扣除,最终认定被告人及被告单位骗取贷款、票据承兑2.71亿元。

三是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认定标准,依法建议侦查机关撤回1人。移送起诉的被告单位财务主管储某,受指派实施了一定的骗贷行为,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作撤回处理。

2019年2月,法院依据检察院指控,对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所涉各方,都认为检察院办得清爽明白。该院还派员到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讲座,进行警示教育,一时之间,那些想蒙混银行贷款和公司财物的人沉默了不少。

在常州钟楼,坚持刚性监督、精准监督、智慧监督,更是有不少佳话。这里讲一个故事。

2017年8月5日17时许,史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1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打左转向灯欲向左变道,前车轮压实线,随即又驶回原直行车道。他这一犹豫变动,让随后而来、驾驶重型半挂车的张某只得紧急刹车,车上未进行安全固定的钢板向前滑动撞破驾驶室,致使张某当场死亡、副驾驶位置的李某重伤,后两车相撞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不承担责任。

案情看似简单,承办检察官王成在审查后却发生了疑问,认为二者行为作用相当,应负事故同等责任。“一旦认定为同等责任,就不再是刑事案件,而只是一桩普通的交通事故了!前车司机史某就得作不起诉处理。”有罪的变成了无罪,死者的赔偿金额会发生变化,这不仅会遭到其家属的质疑,还有可能遭到公安乃至公众的不理解,风险不小。王成提出召开公开论证会,以开放的姿态听取各方意见,院领导表示支持。

公开论证会现场,承办民警、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家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悉数到场。尽管侦查机关依然坚持认定意见,但多数参会人员认为本案的责任认定确有不当。为确保准确公正,王成还前往省厅交管局请教专家。“前车实线变道固然有责任,但后车未对所载钢板进行安全固定,责任也不小,从对结果的影响上看,认定为同等责任比较恰当。”查看监控录像和案卷材料后,专家很快作出了判断。

最终,王成向检委会提出了对史某作绝对不起诉的意见,两级院检委会委员均一致通过。

检察机关实施内设机构改革之后,江苏基层是否适应呢?这也是记者关心的一个问题。在苏州相城,检察长朱文瑞是这样说的:“就拿基层最常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来说吧。过去是刑事部分由刑检部门办理,民事部分归公益诉讼部门办理,看似‘术业有专攻’,无形中却增加了壁垒,不利于信息互通、协同办案。”

为解决这一问题,他们按照最高检精神,立足实践,积极推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赋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相关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全部职能都由公益诉讼检察官“一竿子”行使到底,实现公益诉讼线索内部互通,从源头开始统筹考虑,同时收集固定刑事民事公益损害证据,办案节奏、办案效率大大提升。必要时,检察长可决定启动跨部门联合办案组,强化办案力量。他们2018年10月开始办理的用死螃蟹制作蟹黄蟹肉案,就是照此办理的一起经典公益诉讼案:从发现线索,介入调查,发现实证,到监督移送公安,再到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犯罪摸排、收集公益受损证据等方面提出侦查建议,为后续提起公益诉讼夯实了基础。最终,该案从监督立案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仅用时两个月,办案期限短,效率高,有力震慑了犯罪,净化了百姓的餐桌。

(本报记者王守泉 卢志坚)

(本报通讯员唐慧玲 杨磊 黄敏 孙兴峰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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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是美丽灵动丰饶的水乡,10.72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水域占了1/6的面积,8000万人民依水而生、因水而兴,经济总量去年达9.26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工业利润总额全国第一,拥有全国最大规模的制造业集群,最多的国家级开发区、全国文明城市、5A级景区,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为全国发展探路”是党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的“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是该省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指南和努力方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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