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行检察为百姓守住公平正义底线
时间:2019-08-24  作者:陶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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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职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宫鸣

天津各级检察机关把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融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最高检党组提出的“转隶就是转机”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牢牢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依法全面履职,做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工作的“四轮驱动”,民行检察涵盖了其中三项职能,对检察工作的发展影响深远。天津各级检察机关将以近期人大监督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院党组确定的“一体两翼三引擎”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天津民行检察工作。即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监督为“机体”,以提升办案数量和质效为“两翼”,以虚假诉讼、非诉执行、审判人员违法等专项监督为“引擎”,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这态度让我心里暖呼呼的”

——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纪实

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小强耐心接待邢玉凤等申诉人。

数字是沉默的,但往往也最能说明问题。

从2017年起,天津市检察机关办理民行案件数量连年大幅上升。2017年1348件,比前一年增长 79%;2018年 1834件,比前一年增长36%;今年上半年810件,同比增长20%。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题审议民行检察工作时指出,天津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人民的认可和支持背后,是天津检察人坚持不懈的担当和智慧,为津门百姓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

邢大姐为何两送锦旗

几年前的一天,邢玉凤和同事共19人来到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控申大厅。接待他们的检察官是有着十几年办案经验的民行部门负责人李小强。见邢大姐他们情绪激动,李小强并没有急于打断,而是一边和颜悦色地安慰,一边快速捕捉着其中重要的信息。待邢大姐等人把话说完、情绪渐渐平稳时,李小强已初步了解了案情和诉求,开始单刀直入,逐一对关键细节进行询问核实。

“检察院真是个讲理的地方,能听进我们老百姓说的话。其实在检察官耐心接待后,我们气就消了大半。不为别的,就冲这态度让我心里暖呼呼的,即使案子败诉我也要送锦旗。”在该案刚刚立案调查时,邢大姐就给该院送来锦旗。

李小强和同事随即投入到案件调查中,历时一个多月,走访调查19人、装订卷宗38册,最终查明,邢玉凤等人原系武清区乡镇电话站工作人员,1993年单位撤并集体转入原武清县邮电局,后该局又因改制被一家通信公司接收。几年前,与邢玉凤有着相同工作经历的另外15名案外人,通过诉讼方式获得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而邢玉凤等19人却没有享受到相应补偿。在与单位交涉无果后,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补偿金。

“这是一起典型的同案不同判案件,该案先后经过三级法院五次审判,终审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邢玉凤等人未获得任何补偿。经审查,我们认为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判决结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建议提请抗诉。”李小强说。

在法院再审期间,经检法两单位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邢玉凤等19人最终获赔133万元。

“现在说起来,我第一次到检察院时,就觉得这案子有戏。检察官不急不躁,句句都问在点上。”案结事了后,年近六旬的邢大姐等人第二次来检察院送锦旗,连声称谢。

“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关系国家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我们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凝聚司法共识;同时坚持依职权开展监督,以精准监督为导向,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两种监督方式,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实效。”天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曹桂芬说。

据了解,两年多来,天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00件,数量逐年增长,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捕风捉影”引来一案三建议

前些日子,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主任项勇在辖区内听到一则消息,一家公司因欠债被告上法院,资产被查封,却因要优先偿还员工工资而无法执行。

出于职业敏感,项勇隐隐感到背后有故事。“我们办理的虚假诉讼、虚假非诉执行案件隐蔽性强,要想有效监督就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即便是捕风捉影的线索,也要一探究竟。”项勇对记者说。

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检察官首先约见了部分债权人了解情况,但债权人也无法确定情况,更没有真凭实据。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其事?一个细节引起了项勇的注意:明明工资被拖欠两三年之久,工人却还继续在公司安然上班?这明显与常理不符。就是这个疑点,使得这起利用虚假仲裁规避债务执行的案件浮出水面。

办案检察官到税务机关调取了纳税证明,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又对全部涉案人员的关系进行走访排查,发现他们全部是亲戚、朋友、同学或邻居关系。于是,检察官决定从关系最疏远的邻居身上寻找突破口。在证据面前,邻居交代了他们虚构工资数额,提交拖欠工资的虚假证明材料申请仲裁的事实。其后,其他涉案人员相继承认了虚假仲裁执行的事实。

至此,案件事实调查清楚:潘某经营公司不善,欠下大量债务,多名债权人将潘某起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防止财产被债权人全部执行走,潘某与亲朋好友恶意串通,虚构欠薪100余万元事实,伪造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凭仲裁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以达到套取资金、规避债务的目的。

“我们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后,仲裁委员会撤销了原仲裁调解书,法院也依法裁定对此前的强制执行申请不予执行。”项勇说。

其后,津南区检察院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出规范改进仲裁工作的检察建议。仲裁委员会为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防范虚假仲裁,并推出了劳动仲裁当事人诚信记录和虚假仲裁黑名单制度,进行了全方位整改。

据了解,天津市检察院开展虚假诉讼、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以来,通过采取月通报、个案指导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推动监督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9件。

绝不能让农民工的汗水白流

“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这都是我们的辛苦钱啊!真是多亏了检察院的帮助。”近日,刚刚拿到工资的老刘等5人,专程从乡下来到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

2018年初,老刘等5人开始在宝坻区樊某开办的某服装厂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但自今年1月起,该厂负责人樊某以自己无法支付他人债务为由,陆续拖欠老刘等5人工资共计4万余元。老刘等人虽多次向樊某催要,但樊某数次公开表示拒绝给付拖欠工资。

“走投无路之下,我们想起了检察院在普法宣传中说能管这事,就决定找他们试一试。”老刘告诉记者。

宝坻区检察院民行部主任张振接待老刘等人后,立即率人驱车到服装厂和当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核实,证实情况属实,同时还了解到樊某资金状况良好,并非无支付能力。该院依据调查取得的证据,第一时间制作了《支持申请仲裁决定书》,依法支持老刘等人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不久前,仲裁院作出裁决,服装厂一次性向老刘等人支付拖欠工资4.5万元。

“我们区农民工较多,办理协助农民工讨薪维权的案件已是我院的常态化工作。为便捷、快速处理这类纠纷,我们还协调有关行政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一年多来,办理此类案件62件,帮助7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50余万元。”张振介绍说。

据了解,最高检部署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天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推动检察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共办案164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31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民行检察工作最能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和检察担当,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投入大量人力,做好申诉群众的服判息诉和矛盾化解工作。两年多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对2500余起案件做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曹桂芬说。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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