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扎实推进信访工作 检察民意和谐共振
时间:2019-08-03  作者:杨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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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海南:扎实推进信访工作 检察民意和谐共振

“信访是‘天下第一难’,要用以人民为中心来衡量工作,力所能及地把工作做到极致,通过我们的努力,化解社会戾气,这是对党负责、对老百姓负责。”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全国检察机关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距离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已经4个月,海南省检察机关落实得如何?

小信件关系大民意

取件、拆阅、登记、审阅、分流、录入、审批、核对、转办、邮寄,一封信件经过十个流程才能完成它的使命。

群众来信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里面包含了当事人的诉求,做好这项工作,就要真正做到“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这是海南省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第十检察部奉行的工作理念。

“我于4月21日给海南省检察院寄了一份信访快递,来信办理部门的检察官已及时对我进行了电话回复。我对该院的工作态度、办事速度和服务质量很满意!”来自深圳市福田区的邓某告诉记者。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共接收控告申诉举报2114件次,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不详的信件外,在受理分流后均在7日内以书面告知、电话联系或系统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了答复,尽可能地说清法理、讲清事理、摆明道理,避免群众认为来信“石沉大海”,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今年2月21日,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控申条线接到黄某石举报杨某在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争抢工程、称霸一方,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美兰区检察院干警及时将该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理,并于4日后电话联系当事人,后又制作书面答复函送达当事人。

小信件承载大情怀

信访信访,群众相信才来访。虽然是一封小小的信件,这里面却饱含着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承载着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的大情怀。

“您好,这里是海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该院检察官谭小红接起电话。

“我现在没有时间继续申诉,可以晚一些再补充案件材料吗?”信访人吴某来电问道。

“可以的,只要您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等审查材料齐全后我们会转交给其他办案部门。”谭小红回答。

原来,吴某向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却因材料不齐无法受理。在收到来信的当日,谭小红就联系了吴某补充材料,但吴某却称心情不好不予理睬,事后又专程来电解释。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一个窗口单位,需要我们秉持耐心、细心、诚心对待来访群众,他们是遇到了难题才会来这里,所以更需要我们的理解。”谭小红说。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4月18日,文昌市检察院收到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邢某的控告材料,称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及律所的指派,持三证到文昌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看守所答复称该案侦查机关要求律师未经批准不得安排会见,其会见权受到侵害。文昌市检察院受理后及时审查发现,4月15日,邢某向文昌市看守所提交了三证手续等相关材料后,要求看守所安排会见,看守所答复48小时内安排会见。4月17日,看守所通知邢某可以会见嫌疑人,但由于邢某此时正在北京出差,未能如期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后经文昌市检察院协调,看守所安排邢某在4月19日会见了嫌疑人,邢某对文昌市检察院依法维护辩护人合法权利的做法表示感谢。

小信件传递大能量

一封信对检察机关而言,可能只是收到来信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于写信的群众来说,却包含了他们百分之百的期盼和希望。

2018年11月17日,谢某途经海口市长堤路时,遇到李某因让路问题与几位老人发生争执,并对其中一名年长的妇女拳脚相向。谢某见此情形立即上前制止,不料李某突然抡起电动车U型锁砸向谢某头部,致谢某受伤。经鉴定,谢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谢某对这一鉴定结果表示不服。

今年1月24日,谢某到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受理后,主动邀请驻院值班律师介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帮其重新申请伤情鉴定,开展思想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后李某虽经审判获刑,却无力对谢某予以赔偿。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谢某贫困的家庭经济状况,难以承担治疗费用,依法帮助谢某申请到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4月26日,谢某制作了两面锦旗分别送给美兰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干警和值班律师。

据了解,海南省检察院制定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并对该省各级院报送的信访工作信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建立回复机制,提高信访的办结率、当事人的息诉率和群众的满意率,真正实现检察与民意的和谐共振。

(本报记者杨帆)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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