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积极探索“四化四转”巡回检察模式构建司法共赢格局
时间:2019-07-28  作者:刘立新 刘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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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监督成了“啄木鸟”“推进器”

河南新乡:积极探索“四化四转”巡回检察模式构建司法共赢格局

新乡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监督。

“咱们监狱对出监教育这一块工作开展得不多,有重劳动改造轻思想教育的倾向,建议有针对性地整改……”近两周来,作为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的一员,赵德志每天一大早就到新乡监狱“报到”,在监区一待就是一整天。

在河南新乡,有一个少为人知的“全省之冠”:下辖5所省属监狱、1所市属监狱,监狱总数河南最多,常年在押罪犯也是全省最多,刑事执行监督的任务十分繁重。

2018年开展巡回监督试点工作以来,新乡市检察院探索的“以办案化理念,推动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以专业化建设,推动浅层监督向深层监督转变;以清单化指引,推动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以信息化辅助,推动传统监督向智能监督转变”的“四化四转”巡回检察模式,营造了司法共赢新格局。前不久,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新乡这项工作被最高检点名肯定,这在地市级检察院中也是“独一份”。

一句话牵出减刑“漏口”

“程某在我们当中应该算是比较有钱的,经常见他买点小零食啥的改善一下。”2018年8月,新乡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在河南省豫北监狱与服刑人员谈话时,无意中听到了这句话,顿时引起警觉。

“这个程某,我记得近期提请减刑名单里就有他,他那两笔财产刑履行到位了吗?”巡回检察组立刻对程某的狱中消费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他在服刑期间月均消费明显高于普通水平,同时却有超过20万元的财产刑判决一直没有履行。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决不能成为少数人逃避刑罚的“捷径”。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新乡市检察院及时对相关监狱减刑案件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不仅对58名提请减刑人员卷宗材料逐项核查,而且还深入走访监区干警、服刑人员开展调查。

“罪犯郭某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他拒不交代900余万元赃款真实去向,不能认定为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条件……”2018年9月12日,新乡市检察院检察官经当庭调查、质证,发表了对郭某等5人建议不予减刑的出庭意见,并将相关书面检察意见写入《减刑案件出庭意见书》,经法院审议后全部采纳。

不办案,巡回检察的刚性就无从体现。新乡市检察院从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中组建了一个57人的巡回检察专业人员信息库,在专门巡回检察中,优先选用有侦查经验的专家能手,随机确定人员组成巡回检察组,不仅有效规避了“灯下黑”的熟人模式,还以办案能力提升加强了监督的刚性。同时先行先试,将巡回检察的监督触角延伸到看守所。

在对获嘉县看守所日常巡回检察时,检察人员发现一起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的案件中,被告人依法应当享有的10天上诉期被悄悄“抹零”,判决尚未生效,人却提前进了班房。

问题就是导向。新乡市检察院对获嘉县看守所2011年以来危险驾驶犯罪在押人员进行逐项审查,发现共有197名被告人依据尚未生效的刑事判决被提前收押。

原来,由于该类案件刑期短,被告人极少上诉,上诉期便被“习惯性”地忽略了。新乡市检察院遂对法院和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两单位积极整改,监督效果明显,类似现象全部得以纠正。

专业“新面孔”巡出“老盲区”

一个普通的夏日中午,河南省第二监狱食堂内如往常一样,忙碌着当天的监区伙食。与此同时,新乡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也来到这里,有条不紊地开始逐项检查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几名以前不曾见过的“新面孔”也在队伍当中。

“食堂下水道没有安装防鼠网,如果有老鼠进入,很容易引发疾病传播。”

“刚才发现食堂在蒸馒头时,一二十个灶一起开屉产生大量雾气,相隔两米就看不清人。如果这时发生安全事故,很难第一时间确认、处理。”

这几个“新人”是新乡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员,也是该市检察院巡回检察“专业化外脑”的合作成员。面对巡回检察组“挑毛病”,监狱干警反而频频致谢:“专业的就是不一样。这些问题天天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谁都没有发现,你们一来就给指出来了,帮我们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年来,新乡市检察院大力建设“外脑”平台,联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成立教学实践基地,和河南师范大学、食药监、消防等单位建立了协作机制,大力加强检察监督的专业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派驻+巡回”的刑事执行监督模式,改变的不仅仅是监督工作方式,而且把监督活力也激发了出来。在此背景下,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理念都在变。今年初,新乡辖区6所监狱负责人不约而同地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不定期开展专项巡回检察,帮助他们发现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水平。

“巡回检察和驻狱检察相结合,使刑事执行监督真正成为‘啄木鸟’‘警示钟’和‘推进器’,有效避免了监管干警对一些存在问题因‘熟视’而被忽略,有力提升了监狱整体执法规范化水平,效果很好。我们欢迎检察机关经常开展巡回检察,来帮我们‘做做体检’。”河南省第二监狱监狱长陈好彬说。

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

“服刑期间,我在明德讲堂学了传统孝道的知识和故事,想起家里的父母,又是感动又是悔恨。我下决心踏实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向父母尽孝。”这是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人员丁某的心声。

2018年10月,新乡市检察院对该监狱巡回检察时,针对服刑人员职务犯罪较多、文化素质较高的特点,建议监狱成立由具有国学功底的干警、服刑人员组成学习小组,在监区宣讲传播国学知识和传统文化。丁某就是在接受教育后,主动撰写心得体会,向监管人员敞开心怀,反思自己的犯罪根源。

2018年12月,新乡市检察院对该省平原监狱开展巡回检察,邀请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新乡市检察院巡回检察全程有预案、有记录、有跟踪、有案卷,对启动、审查和调查、结案、归档四个程序进行规范,标准高、程序严、规范性强,确保了检察监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得到监狱单位的充分认可,效果很好!”长期关注检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对新乡巡回检察工作表示肯定。

“检察机关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不是单纯去挑毛病,而是为‘把服刑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个共同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最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效果。”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表示。

“新乡市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一年来,注重问题导向,为规范执法行为、履行司法判决提供了重要保障,成效显著。”新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任春平说。

仅今年上半年,新乡市检察院对辖区6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18次,发出书面建议6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5件,督促监狱解决各类问题23项。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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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依太行、南临黄河的新乡,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建国70年、改革开放40余载,以“厚善、崇文、敬业、图强”自励的新乡人民一路走来,写下了浓墨重彩的历史篇章。今天的新乡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同时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河南省重要的工业基地,豫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在科教研发、旅游资源方面也有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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